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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切实加强对“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观念的教育,是维系农村基层政权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举措 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无产阶级的最高利益。乡镇领导干部必须时时刻刻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时刻不忘为人民服务这个根本宗旨。这要求在行政决策中要遵循科学化和民主化的原则,决不能不顾群众的实际承受力来片面追求“高速度”、“高积累”、“高指标”;在实际工作中要求“人民公仆”决不能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衙门作风,更不能以种种借口向农民增加不合理负担。“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个质朴的真理,应当为“人民公仆”所牢牢记取! (五)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是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的根本保障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表现和保障。我们只有不断地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才能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我国是一个有几千年封建历史的国家,乡镇政权中的不少领导人受封建主义的影响相当严重,如选干上的任人唯亲,组织上的拉帮结派,生活上的腐化堕落都与封建思想联系密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也有些乡镇干部受到市场经济负面因素的影响和刺激,把商品交换原则引入政治生活,不讲组织纪律,不讲党性原则,只讲实惠和物质利益,成了“金钱至上”观念的奴隶,成了商品拜物教的殉葬品。 上述表明,在我国广大农村的基层政权内,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来反对封建主义和资产阶级的思想的影响,仍然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刻不容缓的战略任务。历史的经验和现实证明,只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切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按社会主义法制办事,才能使基层政权内的政治生活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也才能使基层政权健康地运行和稳步地向前发展。 (六)坚决贯彻执行我国的民族政策,是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的基本要求 民族问题与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和国家兴亡息息相关。一般说来,社会主义国家民族众多,我国更是如此。“而民族差异和历史现实诸方面的原因往往会使得各民族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有的甚至相当尖锐和复杂。处理不好,国家政权就要动摇甚至会改变颜色”(注:周星:《民族政治学》,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85页。)。因此在我国,在一些自治的乡镇人民政权,务必要高度重视这个问题的极端严重性。少数民族地区的乡镇政权必须在贯彻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根本原则前提之下,从各民族具体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历史传统,大力发展经济和文化事业,在共同繁荣共同发展的基础上,逐渐消除业已存在的隔阂和矛盾。对于已出现的民族纠纷,只要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就不能运用政权的强制力来解决,而要加以疏导和全面协调,以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和睦,使乡镇政权得到加强和巩固,为国家的繁荣和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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