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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利益关系调整的第二个问题是,因为乡镇政府不能直接从农民那里获得财政来源了,那么乡镇政府利益何在?所以,自然就发生了农民、乡镇政府、国家利益的重新调整问题。这个相当明显,会上很多乡镇干部都提出这个问题:“农业税没了,我们该怎么办?”没有税,就找其他途径。所以才有一篇一等奖论文提到,现在农村计划生育的社会抚养费成了一大财源。
因此,会议得出一个很重要的结论,就是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出现了新的利益关系,利益博弈也趋于复杂化。
《21世纪》:还有,很多人都提到了农民的权利实现问题。
于建嵘:是的,这就是后税费时代的第二个问题,即农民的权利问题。
在取消农业税后,乡镇政权和村级政权都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是国家制度安排的权利关系、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所以很多乡镇干部在抱怨,说他们没办法了,没有钱,也做不了事情,乡镇政府怎么办,那些人员怎么办?说国家要给他们想办法。
于是就延伸出两个思路。一个是实行自治,一个是加强农民的权利,但是两方面的争议都相当大。
如果国家不控制农民了,马上就产生了一个农民怎么组织的问题。北京大学的潘维教授说政府要出来组织农民,另外一些人则表示必须由农民自己组织起来,搞乡村建设,提供农村社会的公共物品。因此,这里有一个明晰的线索,就是国家权力逐渐退出乡村后,乡村社会怎么组织,乡村的公共服务由谁提供。
因此,在征文中,有一篇论文阐述了村级组织目前面临的巨大困境。本质上都体现了后税费时代政权的控制体制如何重建的过程。
《21世纪》:第三个问题是什么?
于建嵘:第三个问题是农民到底未来怎么办的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原所长陆学艺老师说,“三农”问题我们一直有误区,以为是农业问题,以为是粮食歉收、棉花歉收的问题,但实际上是农民问题,因此应该减少农民人口,给予农民自由,把他们变成城里人。但是怎么变成城里人又有不同观点,潘维教授说应该给农民建造新城,而另外一些人则说,应该给农民开放一条进城的通道,给他们国民待遇。
重调农民与国家关系
《21世纪》:你觉得关于这三个问题的解决对策是什么?
于建嵘:解决对策是我个人的看法。首先,我们应该确定农民的土地产权,就是要实实在在地从法律和法律执行方面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秦晖在会上说,不管是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还是私人所有权,都没有被充分尊重,都可能被侵害。我认为主要原因是因为产权是不确定的。
为什么中西部地区的村民自治、村委会选举比沿海发达地区做得好。一个很主要的原因,就是发达地区的土地值钱,落后地区的土地不值钱。因此才会在发达地区,出现上百万买村官的情况,为了选举甚至动用种种非法手段,就是因为当了村委会主任,他可以掌握大量的资源,其中包括土地,卖土地、卖给谁、钱怎么用。
正是因为选举纠结了太多的利益,所以才会出现种种乱象。而村委会主任之所以能够掌握大量的资源,就是因为土地是集体所有的。因此,解决中国农村的土地问题,我认为是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核心。
第二点,必须把农民的权利归还农民。让他们有自己管理自己的权利,不要去干预他们,让他们自愿组织起来,而不是强迫他们组织起来。
《21世纪》:这是否可以理解为必须重新调整农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于建嵘:对。之所以建立现在的乡镇控制体系,主要是为了获取农村的资源。但现在取消农业税之后,我们已经不需要再依赖于汲取农村资源来发展工业了,所以现存的权力关系应该发生改变。
不要为了搞城市化把他们强迫驱赶到城市,也不能让他们在城市打工,却始终不能变为城里人。应该让农民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进城还是继续留在农村。陆学艺认为,取消农业税之后,最重要的是要进行综合配套改革,打破城乡二元体制。
当然,进城并非无条件,但我们应该设计出这样的制度,只要你在城市里居住、生活若干年,并缴纳若干年的税收,你就可以取得市民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