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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发展到后来,“总有许多演出文化公司说他们可以弄到‘同一首歌’的档期,然后到各地去做宣传。常常等到和地方政府都谈好了,才拿到‘同一首歌’来说,我们连明星都请好了,灯光舞美也设计好了,也不要你出主持人、工作人员,就希望孟导露个脸,说句这是‘同一首歌’”。王蕾说,“还有的文化代理公司更神通广大,有一个代理公司过来找孟导说,连播出都不要你考虑了,他们已经说通了中央电视台另一个频道,只要孟导点个头,就马上在另一个频道以‘同一首歌’的名义播出。你看直到现在还有很多假‘同一首歌’,他们就是孟导没答应后霸王硬上弓的”。
之所以争夺“同一首歌”的档期在于,“他们几乎垄断了商演市潮。长期代理大型晚会的上海某文化代理公司的庄总对记者说:“本来商业演出是地域性比较强的,比如南京的就负责组织南京的,上海的也有上海的公司负责,各自盘踞着一块地盘。到‘同一首歌’红的时候,它哪里都能走进,本身平台好,中央电视台放,大明星也愿意来,以‘同一首歌’的名义邀请明星也会便宜些,而一个地方的演出是有饱和度的。今年请了‘同一首歌’到过一次上海,你再邀请明星,再组织观众、再寻找主办单位都难了。”
2003年11月8日晚,央视通过自己的网站发布公告,称将“同一首歌”从戏曲音乐部划归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继续由孟欣负责,实行公司化运作。这条公告虽然只有短短百余字,但对央视来说却是一次重要的改革。在这条公告中,最惹人瞩目的有三个关键词:“责任”、“成本”、“市潮。所谓公司化,是在原有的制播分离机制上更进一步,将原先已经制播分离的单一的栏目整合到一起,组建一个节目公司,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对节目进行编排制作。这些节目除了在央视播出外,还将销往海外,每年向央视缴纳一定的利润。
这几乎挑起了大演出公司与“同一首歌”的直接矛盾。2005年9月底,在中国演出家协会主办的“贯彻新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座谈会”上,一些演出公司老总比如宋柯、陈纪新、江凌等对“同一首歌”是否可以商演直接提出了质疑,根据从当年9月1日起施行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指出,演出举办单位不得以政府或者政府部门名义举办营业性演出。与各省市政府合作颇多的“同一首歌”,通过与地方政府合作落地的模式因此受到质疑,当时“同一首歌”导演孟欣“表示想要把‘同一首歌’放一放”。后来的解决办法是,“从与地方政府合作,到变成和地方具体企业或者单位合作,然后由该单位和政府报备后,组织管理这样的方式”。王蕾对记者说。
然而在王蕾看来,最大的挑战还是央视内部本身,“国际频道弄了个‘华夏情’、3频道在‘同一首歌’划归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后,又办了‘欢乐中国情’,也是这个模式这个路子,只不过演出方式稍微不同而已,而且他们后来分别占据各自频道的黄金时段,而出走的‘同一首歌’不得不让出好的时间段”。
有熟知“同一首歌”的知情人士对记者分析,这不会构成威胁,“你想想,‘同一首歌’是属于总编办的,‘华夏情’、‘欢乐中国情’是属于频道主管的,‘同一首歌’的时段调整,只能说是总编办从整个电视台的发展战略的调整”。王蕾却认为现在“同一首歌”“内忧外患”,“现在其他电视台也在这么做”。
对于“同一首歌”的未来,孟欣在最近的一次采访中直言,“同一首歌”如果继续走这一条路“肯定要完蛋了”。她现在所想的是“‘同一首歌’还是要回归原来的一档节目,明星演出完全是公益的不收费的”,而要交给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钱,“产业链可以赚到钱”,“世界500强里没有中国的文化品牌,但是有好莱坞、迪斯尼,我们要把产业链打开”。她还说想做“同一首歌”乐园、拍电视连续剧等等。而“‘同一首歌’的这个节目则只是作为一个品牌,一个公益的有社会认可度的品牌,在演出中保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