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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新政:化肥市场如何应对?
  发布时间:2005-9-26 18:16:1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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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确保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成为新一届政府的工作重心,一系列惠农政策陆续出台,中央连续两个一号文件让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与此同时,在近两年的时间里,化肥市场也经受了一次洗礼:主要化肥品种价格于跌宕起伏中逐步走高,随后,为保证农民增收不因农资价格上涨过快而打折扣,从2004年至今,国家有关部委先后发了30多道“金牌”干预市场,抑制化肥价格的力度前所未有,但实际上并没有发挥治本的作用,化肥价格继续小步攀升。当下,一方面“农民种粮收益被化肥价格上涨吞噬”的质疑声仍然此起彼伏;另一方面,化肥能否完全市场化的争论也莫衷一是,处于双重夹击中的化肥市场不可避免地继续成为新闻媒体的热点话题之一。全社会都在关注:面对“三农”新政,化肥市场该如何应对?
            
  化肥为何“涨”声不断
  据新华社的报道,今年刚进入春耕时节,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单寺乡小赵村种粮大户徐士强就开始抱怨化肥价格:“我种了这么多年地,没有像今年化肥这么贵的。尿素由78元一袋涨到了95元,太离谱了。”不少农民说,去年下半年以来,粮食价格降了,棉花价格也不行,农资价格却下不来。
  化肥涨价直接影响到农民的收入,因此,有些专家和新闻媒体称这是化肥“把国家给农民的优惠给吃了”,但化肥生产企业却连呼“冤枉”。
  业内人士表示,化肥涨价是市场规律发挥了一定作用,确实也造成了农民支出增加,但从整体来说,“把国家给农民的优惠给吃了”的说法未免有失偏颇,以当前尿素市场零售价为例,平均每袋化肥(50公斤)涨价20元左右,农民每亩年用化肥量是不变的,不会因涨价就会多用肥,因此,涨价对农民的影响是有限的。
  实际上,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936元,比上年增加314元,增长1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由此可见,2004年国家采取的增加种粮补贴和减免农业税等措施,能够弥补因农资价格上涨而直接增加的粮食生产费用支出,农民能够得到粮价上涨带来的大部分收益。
  对于化肥价格维持较高价位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曾对媒体表示:化肥价格上涨主要是国内生产成本上升推动和国际市场拉动所致。
  化肥是高能耗产品,通常以煤为原材料的企业每生产1吨尿素,约需要消耗1.2吨~1.5吨煤、1200度电。受煤、电、油、运总体偏紧,煤炭等原燃料价格上涨和治理超载后公路运费上涨影响,尿素等品种的生产经营成本增加较多。同时,国际市场化肥价格不断上涨,致使我国化肥出口持续大幅增加,造成国内供应偏紧,拉动国内化肥价格上涨。尿素出口效益明显好于国内销售,尿素出口大幅增长,导致资源外流,是国内供求矛盾加剧,价格上升的重要原因之一。
  具体来说,对生产企业来讲,煤、电、油、气、矿石、合成氨等原料大幅涨价,仅煤价就上涨了400元/吨左右,成本加大,自然水涨船高,而且还要承担技术改造、设备检修以及离退休职工多、历年亏损弥补等开支;对流通企业来说,海运、路运、仓储、装卸、包装、堆存、利息等费用都在节节升高,批零差价国家又有严格的限制,为降低成本、减少环节,一般都采取的是一级批发或批零结合,生存的空间已经非常狭小。
  一位专家告诉记者,化肥生产、流通企业,苦苦支撑了几年,好不容易盼来了好年景,有些利润是可以理解,但赚取暴利是不存在的。因为我国化肥流通体制改革以后,市场化进程比较快,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供求也基本平衡,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的现象难以发生。
            
  限价政策还需完善
  6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化肥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化肥出厂价格,努力保持化肥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通知明确,自2005年7月1日起,对全国范围内所有合成氨年生产能力15万吨(含15万吨)以上的氮肥生产企业尿素的出厂价,执行与大型氮肥企业相同的价格政策,即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方式,尿素出厂中准价为每吨1500元,上浮幅度为10%(上限为每吨1650元),下浮不限。对合成氨年生产能力15万吨以下的氮肥生产企业尿素的出厂价,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比照上述规定出台限价政策。
  为干预化肥价格上涨,从2004年3月份开始,国家有关部门即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限价政策,应该说对化肥上涨过猛起到了遏制作用,但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化肥市场价格依然小幅节节上扬。
  为什么在限价的情况下,仍出现价格上扬的情况呢?
  专家认为:一是在限价执行力度大、检查严格的地区,一些经销商往往为避免麻烦而不发货过去,造成货源不足,反而会发生价高的现象;二是限价政策执行不到位,尤其是民营、个体经营者,有无票据不管,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货款两清,对国家的限价政策基本置若罔闻,可以任意加价,即使被检查也查无实据;三是对生产企业来讲,最高限价1650元/吨,而有些生产企业成立了自己的销售公司,其他经销商必须通过生产企业自身的销售公司购货,多此一个环节,价格每吨就上涨100多元。另外,在物价部门对企业加强价格检查力度后,生产企业一般采取的是先付款最后统一结算,但按最高限价结算的几乎没有。因此,在业内把国家限价政策形象地称为“三管三不管”,即:管住流通、管不住生产,管住集体、管不住个体,管住批发,管不住零售。这种限价政策,实际造成了新的不公平竞争。加之在检查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因素的影响,查多罚少,只查不罚,也导致限价政策难以真正全面落实。听起来是保护农民利益,为广大消费者着想,但执行起来却显得苍白无力,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事实上,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因经营主体比较单一,采取紧急措施,对价格的限制,可以发挥很好的作用。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主体多,各种经济成分并存,价格政策往往大打折扣。专家建议,在当前化肥市场条件下,要实现价格的稳定,本质就是“疏”和“堵”的问题,只“疏”不“堵”或只“堵”不“疏”都不能发挥有效作用,要“疏”“堵”并用。比如,目前的限价政策是分品种的,不管购进成本,一律执行统一政策,未免限制过死。近距离采购和远距离采购的运输成本是不一样的,如果销区内实行综合作价,以丰补欠,既可以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又可以避免市场资源短缺而导致价格上涨。
            
  化肥直补和放开市场之辩
  众所周知,国内化肥市场受种种因素的影响,价格居高不下,政府所采取的相关措施也难以立竿见影,农民的切身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化肥直补”的政策建议逐渐浮出水面。
  化肥直补,即仿效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政策,对农民购买化肥实行直接补贴。这种办法看似简捷有效,但仔细分析,又难以实现。据专家分析,目前,我国耕地面积按17亿亩计算,如果每亩直接补贴20元钱,国家财政就要支出340亿元,而对农民却是杯水车薪,如果每亩补贴100元,1700亿的财政支出在目前的情况下,国家财政难以承担,即使各级财政负担,也难承受。而且,如果实行直补,取消所有政策,彻底放开市场,一旦市场发生变化,价格狂升,反而会导致直补政策的失败,将会陷入越补越涨、越涨越补的恶性循环之中。
  化肥价格的调控,事关多个部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涉及物价、财政、税务、铁路、供销、电力等部门,其中一个部门、一项政策不能很好地落实,就会影响调控的整体效果。
  应该说,我国化肥市场的市场化进程是比较快的,市场竞争也比较充分,不像过去的计划体制,农资部门是农资销售的主渠道,控住了农资部门,就能控住市场。经过多年改革,化肥的生产和经营体制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生产企业改制后,特别是流通环节多渠道经营,对价格控制必然会有这样那样的抵触情绪。因此,还有些人呼吁,干脆彻底放开化肥市场,取消限价政策,与化肥直补的说法遥相呼应。
  化肥市场果真也能“一放就活”吗?专家认为:未必,要慎言放开。
  虽然,我国化肥市场已经实行了市场化,但就目前而言,政府宏观调控或行政干预仍然必要。主要因为化肥和农产品在流通方式上有很大的差异性,粮食、棉花等农产品是分散收购集中销售,属于农产品进城,而化肥是集中采购,分散销售,属于工业品下乡。一家一户的耕作方式,决定了农民是弱势群体,非常需要政府来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就当今我国的财力,还实现不了对农民购肥进行直补。因此,目前国内化肥市场也不可能完全达到价格随行就市,政府可以放手不管的地步,还必须用政策的杠杆作用来调整。
  就目前的化肥价格政策而言:在生产方面,对所需原料、能源、运输提供优惠,同时对终端产品限价;对中间环节限定合理的差率后,对终端市场实行限价;在有上、下限的框框内实现竞争,业内人士认为,这些政策合情合理,但需要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的力度。另外,还可以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比如,目前化肥为农业做贡献的部门,涉及电力、天然气、煤炭、铁路等行业,其他还有银行、海关、仓储、装卸、包装等行业。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也可以对这些行业提出要求,凡涉及化肥业务的,如银行利息、海关堆存费、仓储、装卸、包装、陆运等费用统一下调几个百分点,以减少化肥流通过程中的成本。动员和鼓励多行业、多部门都来做让利于农、服务于农的工作。
            
  政策贯彻落实问题
  当前,国家对化肥在运输、税收、原料、能源、市场秩序、价格、进出口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但在贯彻落实中,出现两种现象,一种是对企业有利的则执行落实得比较积极,比如:税收、能源、运输等;另一种是对企业不利的则往往会出现“落而不实”的现象,比如为绕开限价政策,有的生产企业只销售不结算,有的在内部左手倒右手,有的拉拢价格检查部门等等。
  产生这种政策贯彻差异性的关键原因在于,在市场主体增多的情况下,无论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都是以效益为目的的,没有效益无法生存,因此,大家都会考虑自身问题多一些,考虑社会问题则少。特别是在当今化肥市场各路诸侯分争主体不明确的情况下,国家有关政策的落实缺乏承担的载体。因此,在当前,需要培养化肥市场的龙头企业,通过一定的政策扶持、引导,培育一些优秀企业,形成市场主体,引导市场,保证相关政策的落实,这样,政府对市场调控才可以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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