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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电信监管事业的探讨
  发布时间:2005-12-29 10:14:42 阅读次数:
来源:《人民邮电报》 作者:陆茂丰
 

  五年前,各地通信管理局的成立标志着电信改革的初步完成。五年来,电信行业发生的巨大变化,包括行业发展的突飞猛进、竞争格局的逐步形成、法制建设的日益加强,无不深刻有力地揭示了这一事件的里程碑意义。

  五年成就有目共睹。五年来,有中国特色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宏观规划、市场准入、互联互通等工作不断加强,电信资费总体水平大幅下降,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积极推进。联想管局成立之初的情况,一切公正的人们都不能无视这样的现实:我们的监管工作已经上路了,迈步了,而且取得成绩了。

  五年成就来之不易。新生的监管机构在质疑声中诞生、成长,面临的困扰和矛盾众多,遭受过挫折和失误,走过弯路,但也在艰难的探索中焕发出活力。事实上,作为探路者,我们这五年从摸着石头过河到初步建立起监管体系的过程,也是自身不断成熟和壮大的过程。

  五年来,电信监管巩固了电信业改革发展的成果,有力地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以江苏为例,到今年10月底,全省电信业务总量已经达到600亿元,比2000年增加了两倍;电信业务收入达到410亿元,比2000年增加了1倍;电话用户总数已从2000年的1755万增至5600万,平均每年增加770万;电话普及率从2000年的27部/百人提高到75部/百人,苏州、无锡、南京、常州四市的普及率超过100部/百人。电信业务的日趋多样化,使广大社会公众享受到更多种类、更多选择和更高品质的电信服务。

  五年来,经过改革重组,电信领域已打破垄断,在各个业务领域引入了竞争机制。初步形成了不同规模、不同业务、不同所有制企业相互竞争、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

  作为第一代监管人,我们这几年一直希望传达理性的声音。理性来自洞察。我们清醒地看到,尽管国家改革的整体趋势是小政府、大社会,在电信领域,有些管制在放松,如市场准入和电信资费;而另一些管制则在加强,如互联互通和普遍服务。随着改革的深入,这些问题的监管会变得越来越复杂。

  我们还希望传达有公信力的声音。人无信则不立,监管亦然。面对成立以来的重重困难,我们深刻地体会到,公信力是监管之本。我们深知建立监管公信力的艰难,但我们一直坚持这样做。所有的工作必须出于监管,用于监管,我们不做监管以外的交易,也不滥用职权。

  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都是在平衡与不平衡、协调与不协调的矛盾运动中变化发展的,电信市场也是如此。引入竞争以后,电信市场上出现了企业间的矛盾和冲突,电信市场上出现的矛盾,本质上属于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解决这样的矛盾,主要靠协调工作。退后一步,站高一步,加强协调,正是通信管理局的职责所在。如果不重视协调,不善于协调,不能及时、有效地加以协调,就会影响行业发展的大局。这几年我们所做的大量工作,特别是建立多层次的企业间沟通机制,目的就是为了促进企业间和谐共存、协调共进。但是,随着电信市场竞争的加剧,很多地方出现了恶性竞争。从开始的随意降价、消极互联到用技术手段阻碍业务互通,再到鼓动用户上访申告对手,甚至互砍光缆电缆。类似的问题在2002年到2003年时有发生,也使我们面临重大考验。违规行为一旦得不到有力控制,极易被其他经营主体模仿,进而可能造成整个市场秩序的混乱。因此,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我们坚持严格执法,从严处理。对性质恶劣的事件,决不回避遮掩;对企业违规行为,决不姑息容忍。否则,既削弱了监管的权威,又破坏了市场秩序,造成电信用户的利益损失。

  毫不夸张地说,电信监管的五年,是法制建设的五年。以《电信条例》为依据,信息产业部先后推动出台了国办75号文件和互联互通司法解释,发布了20多个部门规章等。经过这几年的建设,我国电信法规体系已初步形成,推动了监管工作的依法进行。尤其值得期待的是,《电信法》也即将出台。

  这么说还不足以表明法制建设之于电信监管的重要意义。如果要用两个字概括五年监管体会的话,我的答案是“法制”;如果用两个字表述下一步监管思路的话,我的答案还是“法制”。

  我国的电信监管工作正面临越来越复杂的外部环境,新形势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为行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有效有序的环境。作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电信法律法规体系,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运营企业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依法经营水平。通过依法监管和依法经营两方面的努力,营造一个行为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过去在计划经济时代,行业立法往往是重监管、轻权利,表现为强化监管权威、扩大监管范围、为监管提供种种便利等,被监管者的权利往往被忽视。但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这种立法精神应该被革除。因为法律起源于对弱肉强食式丛林法则的反抗,是追求公平的产物。现代国家制定法律的首要目的,是为社会提供公平的环境。电信法制建设应兼顾监管的效能和规制对象(主要包括电信企业和电信用户)的权利,着力点应放在创造公平的环境上。

  我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和信心:中国电信业正朝着法制的方向,义无反顾地前行!

  这五年行业处于改革期,不同利益关系日趋复杂,各种深层次矛盾开始显现,协调各方利益难度加大。在电信监管破冰前进的过程中,既要有大刀阔斧、只争朝夕的锐气,更要有卧薪尝胆、长期坚持的韧性。毛主席说:“我们是为着解决困难去工作、去斗争的。越是困难的地方越是要去,这才是好同志。”五年来,我们就是这样去做的。

  时间过得很快,我还清晰地记得2001年江苏省通信管理局正式在中山北路301号大院挂牌时的情景。从那时起,我们就明白了肩上所担负的职责——效忠国家、造福行业、服务人民。对于这样一项职责,我们难免会力有不逮,但我们做到竭尽所能。回望五年,我们有付出,更有收获;有艰辛,更有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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