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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导运营商的资费规制
现在移动电话市场上引入竞争的大部分国家不降低移动电话市场上所有运营商的资费,其理由是移动电话市场是可充分竞争的市场,可通过市场调剂资费。韩国比较特殊,采取了主导运营商的资费规制制度,即对市场占有率第一的运营商降低资费,而其余的运营商用资费金申告。虽然通过此制度政府可以轻易调整第一运营商的资费,但是消减了市场上的资费竞争,造成运营商之间的非法交流等弊端。
4.接入费的减免
到市内网形成同等接入为止,减少接网费是出于形成公正竞争条件而提出的。当然随着同等接入形成,接入费会减少,到最后会取消。但是最近韩国政府扩大了市外后期运营商对KT支付的接入费减免的幅度。特别是一些市外的运营商给KT支付的接入费在销售收入一定比率以下。接入费减免幅度扩大除了保护后期运营商之外,并不适合公正的经济政策内容。
5.号码可携带
号码可携带指的是用户转运营商时可携带原来的号码,不用交任何的转交费就能使用。韩国的号码可携带业务按照运营商分步骤实施。

备注:移动电话首位号码为:
011/017顾客维持现存的电话号码,可选择KTF,LGT的资费
016/018顾客维持现存的号码,可选择SKT、LGT的资费
019顾客维持现存的号码,可选择SK,KTF的资费
没有号码可携带,用户若想换运营商,则要换电话号码,从而给他们带来的不便使他们一般不会换运营商,即所谓的固定效果。从运营商角度看,只要一次就能把用户紧紧铐住。从而获得高额的资金,提高利益。这样会阻碍通信业务的竞争。而开展了号码可携带业务,用户就会进行对运营商的选择,从而诱导运营商之间真正的竞争,促进移动通信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