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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充分利用自身比较优势,有效承接世界产业转移,经过二十几年的飞速发展,已经成为全球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大国。电子信息产业结构正从单一的制造业为主,转变为物质生产与知识生产、装备制造与系统集成、硬件制造与软件制造、工业生产与信息服务相结合的新特征,实现了以微电子为基础,通信、计算机、网络产品为主体,加快发展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战略转移。当前,国内外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信息技术加快发展,标准和知识产权的地位日益突出,产业国际转移出现新的趋势,使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进入新的转折期。 产业发展思路由电子大国向电子强国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初步形成了产业规模明显扩大、专业门类基本齐全、技术水平日益提升、宏观调控不断规范的电子信息产业体系。从规模来看,我国已经是世界主要的电子信息产品生产大国和出口大国之一。 2000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产品销售收入为9889.3亿元,2001年为11876.3亿元,到2003年,销售收入达到1.88万亿元,2004年达到2.65万亿元,2005年,预计我国电子信息产业销售规模将突破3万亿元。 2004年我国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606亿美元,占全球的比重上升到13.4%,为美国的42.6%,超过了日本,为其1.17倍。 2004年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额达到2075亿美元,比2000年接近翻两番,目前约占全球电子信息产品贸易总额的15%。 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虽已具有一定的规模,但整体竞争实力还不强,离电子强国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弱,缺乏具有知识产权的技术核产品;多数产品位于价值链的低端,附加值较低;企业规模偏小,缺少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和国际品牌;信息技术应用还不够广泛,信息化程度还很低,利用国际市场、国际资源的能力有限等。大而不强是我国当前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总体特征。 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要求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不但要做大,而且要做强。如果说过去20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高速发展成就了电子大国的目标,那么今后20年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基本任务将是由“大国”转向“强国”。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跨越式发展,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已具备了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坚实基础。 产业结构由以制造业为主向制造业、软件业与信息服务业协调发展转变 2000年以来,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结构在市场导向下得到明显调整,产业的投资结构开始从过去注重投资加工组装转向向软件、网络、信息服务等领域拓展;从过去注重硬件转向加大对研究开发和人才计划的投入。通过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推广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形成了电子信息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国电子信息产品正在向高技术、高品质、高附加值方向发展。 “十五”期间,在18号文件的推动下,我国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全国软件产业销售收入由2000年593亿元,增长到2004年的2424亿元,年均增速30%以上;出口额2000年为4亿美元,到2004年达到28亿美元,增长6倍。集成电路产业形成了设计、芯片制造与封装测试三业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2004年,我国集成电路设计业销售收入达到81.5亿元;芯片制造业共完成销售收入181.24亿元;封装测试业销售收入达到282.56亿元。同时,“中国芯”的开发和产业化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芯片,从多个CPU、DSP芯片到数字视频和3G通信芯片等都已开发成功,特别是第二代身份证芯片和数字多媒体芯片、MP3芯片等都成功地实现了产业化。 但是,当前我国集成电路产业、软件产业及信息服务业所占比重较低的问题十分突出。集成电路设计、制造水平落后,直接导致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遭遇瓶颈制约。同时,我国软件产业发展较为滞后,2004年软件产业销售收入仅为2424亿元,约为电子信息制造业的1/10,销售额占世界软件市场的比重仅为2%,远远不能满足信息化发展与扩大开放的需要。如果不尽快改变我国软件产业落后的局面,电子信息产业就会变成无源之水,信息化也会成为无本之木,还会制约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 产业链由以加工贸易为主向完善加工贸易配套体系、创建自主品牌转变 当前,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加工贸易已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是部分研发及设计转移到国内,而以前这些工作基本上在国外开展;二是部分地区的电子信息产品出口中高新技术产品所占比重在不断提高;三是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从沿海向内地转移。 然而目前,我国加工贸易功能发挥得不是很好,加工贸易两头在外,即原材料采购在外和产品销售在外,意味着加工贸易同我国国内电子信息产业之间的联系是被切断的。切断这种联系就使加工贸易带动国内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功能无法发挥。 从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国际比较优势分析,加工贸易在我国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当前,我国的比较优势仍然主要集中体现在劳动力供给的低成本和电子信息产业的高度集群上,随着高新技术产业的兴起和传统产业内部的技术革命,我国的比较优势越来越难完整地占据某个产业,而大多只能占据产业中的某些生产环节,依据产业内分工开展国际贸易。同时,经过近20多年的发展,在我国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等地区已通过加工贸易形成了加工贸易电子信息产业群。 今后,在发展加工贸易的指导思想上,要从以出口创汇为主转到出口带动产业发展上来,完善加工贸易配套体系,把中国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加工生产基地,带动上游产业共同发展,逐步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档次。制定鼓励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在国内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的政策。引导外商对我国进行高水平投资,争取使我国尽早介入到电子信息产业国际化生产链条中附加值较大、科技含量较高的环节。以完善加工贸易的国内配套为目标,有针对性地招商引资。对那些引进技术水平高、在国内找不到合格配套产品的外商企业,可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的海外配套企业到我国投资。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商品和服务竞争已从质量和价格转移到品牌领域。尽管我国已成为世界重要的电子信息产品生产大国,但拥有国际影响力的IT品牌极少。目前,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最大的优势是低劳动力成本,从而使加工贸易产品在走向国际市场时具有价格竞争力,但这种优势是无法与品牌相比的。 产业区域布局由以沿海地区为主向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集群转变 目前,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区域集群特征明显,逐步形成了四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分别是以深圳、广州为龙头的珠江三角洲,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以北京、天津、青岛、大连为龙头的环渤海湾地区以及以西安、成都、武汉、长沙、绵阳等为重点城市的中西部地区。这些地区电子信息企业集中,产业链较为完整,具有相当的规模和配套能力。 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通过加快电子信息产业体制和机制创新,可大力发展电力电子、交通电子、医疗电子以及软件等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对于西部地区,可利用已有的产业基础和优势,积极发展视听、通信、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等产品,进一步扩大其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国家应鼓励和引导东中部发达地区生产能力逐步向东北和西部有条件的地区转移,加大东中部地区对口支援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力度;积极发展边境贸易,扩大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各个地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选择最适合自身的产业和环节进行发展,在分工的基础上进行广泛而又密切地合作,在全国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产业驱动力由以劳动力优势、市场优势为主向集群优势、创新优势转变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由于具备丰富的人力资源、低廉的成本和巨大的市场需求,成为新一轮国际电子信息产业梯次转移的主要目的地之一,带动了我国电子元器件、电子配件、计算机、通信和网络设备等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迅速发展。目前,我国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以及中西部地区四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都根据自身优势,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产业集群。珠江三角洲形成了计算机、通信产品、家电、软件等产业基地;长江三角洲形成了集成电路、计算机、软件等产业基地;环渤海地区形成了软件、移动通信、家电等产业基地;中西部地区形成了光电子、软件、军工电子等产业基地。首批9个产业规模较大、布局相对集中、综合实力较强、辐射作用明显、产业链基本完善的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正在加快建设,2004年9个产业基地的产品(不含软件)销售收入、工业增加值、利税总额分别占全行业的79.6%、77%和75.8%,标志着我国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优势开始显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