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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消息 中国正在研究将煤炭资源税费的收取,由现在的产量和销售收入作为基数,改为以资源储量为基数,并在条件成熟时实施。这是6月29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透露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数字显示,中国煤矿回采率平均只有35%,一些乡镇煤矿回采率仅为15%,有些甚至低至10%。
专家解释说,修改煤炭资源税的计征办法,意味着投资者占用了一定数量的煤炭储量后,必须在获得开采权之前就缴纳一笔“资源占用费”,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等采出煤后再缴纳“资源补偿费”。投资者在支付了大笔的“资源占用费”后,为了收回成本和赚取利润,必然设法增加安全系数,延长开采周期。
目前中国已经在山西省临汾市和吕梁市就此展开相关试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