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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马圈河”引而不发 恩施欲收小水电开发权
  发布时间:2005-9-7 15:01:32 阅读次数: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作者:
 

    8月18日上午9:08,恩施市大龙潭水利枢纽首台机组正式发电。清江水从大龙潭电站奔涌而出,装机容量1.2万千瓦的大龙潭2号发电机上的红灯旋转着亮了起来,电流也同时通过上网被送出。

    外界对“大龙潭”或许并不陌生。2004年5月27日下午5时49分左右,大龙潭水电站上游围堰被洪峰冲垮,18人遇难,其中包括12名上幼儿园的孩子。

    建设长达10余年、装机3万千瓦的大龙潭电站终于开始发电,这一消息多少冲淡了一些人们脑海中的悲剧印象,更重要的是坚定了当地政府部门和投资商开发水电的信心。恩施市发展改革局局长对记者介绍说,通过这几年招商引资,该市在建拟建的项目还有10个,总装机容量达51.24万千瓦。

    然而,实际开发状况并不让人乐观。8月1日,当地媒体一则“签约两年半,工地静悄悄”的报道称:少数业主签约两年半来,未履行合同协议,建设资金迟迟不能到位,使占用的优势资源得不到有效回报。

    当地一位长期从事水电开发工作的人士称,这种现象并非恩施市独有,在水资源丰富的整个恩施州以及鄂西甚至全国很多地方都存在。

    水电开发“大干快上”

    地处鄂西的十堰及恩施在湖北省三大水电基地“一主两翼”开发战略中位居“两翼”。其中十堰水能理论储藏量500多万千瓦,占湖北省蕴藏量的1/4,其中近期可供开发的有340万千瓦。恩施水能理论蕴藏量509万千瓦,可开发量350万千瓦,可装机480万千瓦,是湖北省除宜昌地域以外最大的水资源富集区。

    中国目前开发水电采用“两条腿走路”的大小并举模式:主要河流及大型电站,由国家主导实行全流域梯级开发,其他河流及中小型电站,则开放让地方及民间投资建设。

    恩施州电力总公司分管水电开发的副总经理钟子文介绍说,2002年以来的这几年是水电开发最好的时期,恩施州今年底建成装机可达到76万千瓦,预计到2007年可达140万千瓦,目前在开发的有380万千瓦(包括水布垭项目)。

    他分析说,四个方面的有利因素促成了水电项目的“大干快上”:一是政府重视,各地纷纷作为支柱产业来抓,如恩施州的目标就是到2010年,要将水电产业建设成为全州的第一支柱产业;二是投资主体多元化,江浙闽一带的民间资本大量进入。这类资本大多在当地尝过水电开发的甜头,对政策门槛及行业特性相当熟悉,对水电开发较为稳定的收益多有青睐;三是2002年以来全国出现了大面积“电荒”,为水电开发推波助澜;四是国家西部开发政策的扶持。

    事实上,起着关键作用的一个是有资源无资金的地方政府,一个是有资金求项目的沿海民营业主。

    一方面,当地政府为充分利用地方水能资源,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外来投资者。如恩施州委、州政府早在2001年就专门做出《关于加快电力产业发展的决定》,为地方招商引资推波助澜;十堰市政府亦在2000年作出的《关于加快汉江、堵河流域水能资源开发的决定》中,大力倡导私人资本介入电源建设。  

    另一方面,这几年私人资本进入水电业已成投资时尚,在浙江丽水等地区还出现了“全民投资小水电”的现象。许多人甚至将地产等不动产抵押贷款投资小水电。

    湖北省发改委透露,2003年一年,仅浙江纵横控股集团和浙江惠明能源投资公司4个电站的投资金额就达69亿元。在恩施州与外地客商签订的水电建设开发项目中,浙江商人成了主力军。

    据业内人士介绍,“只要你有项目,一张纸就可以赚钱。”比如丽水商人通常的做法是,首先在丽水注册一家公司,然后以公司代表身份在中西部各省找项目,签意向,搞规划。一旦成行,回来后即以一纸标书转手几十万、上百万卖给有兴趣的业主,抑或以零资本金的方式要求占股3%至5%合伙经营。缘于每年8%至10%的投资回报,本息还清后有过亿利润的投资诱惑,使得浙江掀起了前所未有的“炒电”热潮。

    在这种背景下,鄂西可开发的中小水电项目基本上都名花有主。在十堰,截至去年的统计数字称,全市在建水电工程11处,总装机50.75万千瓦,与12家外地客商签订23个电站建设协议或合同,总装机122.15万千瓦,全市4000千瓦以上的待建电站全部名花有主。专家预计,按正常建设速度测算,到2010年,十堰地方将新增装机100万千瓦以上。在恩施,如宣恩县可开发量约50万千瓦,目前水电装机接近5万千瓦,即将发电的装机将突破16万千瓦,到2008年,全县装机就可达到40万千瓦,2010年,全县装机可达到50万千瓦,开发程度基本上100%。恩施州其他一些县市开发进度大体上与之类似。恩施州电力总公司钟子文副总经理介绍,按目前形势,到2010年,全州80-90%的水电资源将会被开发,2015年后就基本上没有可开发的资源了。

    “如果真的是这种情形,这几年的水电热潮恐怕不仅仅是空前的,同时也是绝后的-——但这未必完全就是好事。”

 

         “冒进”遭遇多重瓶颈

 

    小水电是世界上能源回报率最高的电源。“天上下的雨那不是雨,那是铜钱;河里流的水那不是水,那是白花花的银子。”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办水电,从开始建设,政府就可以受益,“发电之日,便是财政翻身之时”。至于水电拉动的建材、水产养殖、水上旅游、防洪等产业和项目,那更是令人振奋。对于投资商来说,投资水电最大的好处就是有比较稳定的回报,年回报率一般保持在8%—10%左右,而使用年限高达30—50年,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

    在十堰的一家媒体上,曾有文章反映了地方开发水电的急迫心理:在江浙,如果什么事情都等着上级批准了再干,只会永远落在别人后头,世界上没有永恒的“禁区”。他们的发展往往是“先生孩子后起名”,他们认为“孩子有没有名字,上不上户口无关紧要,生孩子是大事,耽误不得”。对一些一时难以通过审批程序的事项,往往是“先上车后买票”,干起来再说。所以,在发展十堰小水电战略上,必须有敢闯、敢冒、敢试的精神。你不试,就没有机会;你不闯就难有发展;你不冒,就走不出“富裕的贫困”这个怪圈。

    但有一个常识就是,任何一个产业只要过热,就会发生问题。水电产业也一样。要在10年多时间里,就把所有可开发水能资源都开发完,未免太过乐观。无论是从哪方面来说,这既不切合实际,更不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

    大家都往水电上挤,“一泡尿大的水沟沟也要建个电站”,不讲流域规划,盲目招商,盲目圈地,必然导致水资源的无序开发。有的投资者为了便于贷款立项,人为提高装机容量。恩施州某县一电站原规划为3.6万千瓦,业主后来装机定为5.1万千瓦。

    在一些地方,部分业主为提高自己所投资电站的效益,不按规划建设,规划的是低坝,就改成高坝来提高调蓄能力,规划的是高坝,具有灌溉、供水等综合效益,则改成低坝以节省投资,缩短工期;有的无设计或者有设计不按设计建设,随意更改,不兼顾梯级开发,造成了梯级之间的纠纷。此外,一些民营电站没有上网安全稳定措施,给电网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表面上“跑河圈地”热火朝天,实际开发状况则并非如此。据恩施州权威部门负责人介绍,全州目前大小水电项目近九十个,其中三分之二的项目没有开工,有的项目签了合同多年都没动工。

    业内人士分析,不少民营项目圈而不建,存在炒作之嫌。一些业主将项目圈到手,再转手卖给别人;有的做一部分前期工程,然后以资金困难为由,加价转卖。

    即使抛开以上因素,仅仅是国家相关政策限制和宏观调控以及融资困难,就让一些实力雄厚的公司都感受到了压力,一些民营业主更是吃不消。武汉宏林集团公司在十堰投资小水电项目接近80万千瓦,总投资至少需60亿元。该公司副总吴新全对记者坦言了投资难度。“水电投资太大,回收期慢,而且一热起来就遍地开花。加上国家产业政策不明朗,紧缩银根,紧缩地根,银行贷款、征地也非常难,未来电价和市场预期也很难把握,风险还是很大。”

    据了解,一些银行对中小水电项目贷款有着严格条件。如要求装机在1万千瓦以上,单机在5000千瓦以上;至少是季调节性电站;建设成本单位造价每千瓦不超过8000元等。径流式电站根本无法贷款。有的商业银行贷款条件比这还要苛刻。

    宣恩县县委常委蔡章祥对此也颇感无奈。“国家能源开发信息不很明朗,要么是过剩,要么是短缺,调控手段容易走极端。这也影响了地方政府的计划和开发商的信心。特别是国家耕地保护制度严重影响了水电开发,补偿价太高,导致开发成本增大,一些项目很可能建成之日就是亏损之时。”有业主透露,移民安置费用最高的一个人达到了16万元,普遍比三峡工程安置成本要高。此外,国家环保政策的加强,也成了一些项目绕不过的坎。

    电网建设滞后和电力外送卡口也是中小水电建设的瓶颈之一。水电发达的地区多是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自身只能消化一小部分电力,其他必须靠外送。而这些地区的网络构架不强,输送能力有限,必然会造成丰水期电送不出去,枯水期电又发不出来的尴尬情形。目前,在恩施及十堰均存在这一问题。吴新全开玩笑说,如果十堰外送卡口不能很快打通,到时发的电只好送到水库里电鱼。

    开发商还有一个顾虑就是未来的电价及市场问题。目前尽管还处于电力供应紧张时期,但经过这几年电源建设的“大干快上”,专家预测,一两年后,电力供求状况就会发生改观。一旦实行竞价上网,小水电因自身局限,其电价和市场就很难得到保证。

    在这一系列因素的影响下,水电建设进度缓慢、圈而不建已不足为怪。国家电监会官方网站公布的一份资料显示,2004年,在宏观调控等一系列影响因素下,全国小水电停工的占20%~30%,面临停工、非正常运转、只能维持3至4个月的占50%。

 

        水电开发求快更要求稳

 

    事实上,政府、企业和投资者都明白,投资小水电肯定赚钱,将水电产业作为支柱产业的发展战略也是科学合理和必要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必须合理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而不能急于求成,一哄而上。

    全国性的小水电开发在短时间内进入一个热潮后,无序化的开发状态也随之显现出来,并且出现了投资泡沫,有关方面对此用三个字作了概括:多、急、乱——“跑马圈河”,滥占资源;无序开发,浪费资源情况严重;工程质量低劣,不经验收和安全鉴定就投入运行,威胁防洪安全。

    而这仅仅只是已经显现出来的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水电工程项目资本金下限是20%,一般为30%。一个上万千瓦的工程,投资动辄过亿元。恩施供电公司副经理李路经常与一些浙江投资商打交道,了解一些人的融资方式:先圈好项目,然后回当地高息融下占项目总投资30%的自备资本金,然后以这30%的资本金向银行贷款70%的建设资金,等银行贷款下来后,赶紧将原来的高息借款还掉。有的是先在当地购买一个电站,然后以该电站作抵押向银行贷款,作为自备金大量圈地。福建一位客商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在恩施州境内获得了多个项目,总装机达30万千瓦。

    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市场环境或国家政策有什么变化,许多小水电项目的资金链断裂,“半拉子工程”在所难免,这个问题给投资商的打击将是致命的。一批参与水电投资的中小民营企业破产,银行也将产生大量坏账。业内人士透露,投资小水电另一个不为外人所熟知的风险在于,目前虚高的供电价格及泡沫成分较多的高额投资回报扭曲了民间资本的成本信号,电价一旦回落,同样将把投资人拖入泥潭。

    对此,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开始警觉了起来。

    今年7月29日,恩施市委、政府召集10家水电项目建设业主和相关市直部门负责人,对在建水电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会诊”,查部门服务,查到位资金,查工程进度,对部分“不作为”的在建水电项目提出黄牌警告:如两月后依然如故,将取消合同。

    宣恩县政府也对水电开发的全过程加大了监管力度。如开发商在合同约定期内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投产发电的,仍然必须按约定发电量收入向地方缴纳税款;业主转让项目必须经过政府同意;严密监控项目的资金流向,防止虚假投资和抽逃资金。

    一些专家认为,本来水电可与水利配套建设而相得益彰,既可发电又有蓄水防洪和涵养水土之利,但私营投资者往往只顾发电赚钱而忽略其他。小水电的加快发展给政策制定带来的挑战是:一方面要保护及引导好地方及民间的开发水电积极性,另一方面又要加强管理,不能放任自流纵容无序开发,在开放发展与管理两者间要取得恰当平衡。目前全国正进入水电建设高潮,决策层应引导、监督地方政府实行合理、有效的小水电管理,不要再走“违规—清理—违规”的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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