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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国内,最热门的债券当属企业短期融资券。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金融市场处处长纪敏介绍:企业短期融资的成本比贷款更为低廉。“就拿华能一期的一次一年期融资为例,其发行额为人民币45亿元,收益率则为2.92%。给承销商的钱为千分之五,信用评级机构的开销在30~50万元左右。总的融资成本也就在3.1%,相比一年期贷款利率5.58%大大降低”。
由于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只需经过央行的批准,因此,自中国人民银行5月24日发布《企业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后,国内的公司掀起了一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热潮。目前央行已经确定了今年短期融资券的总发行金额约为1500亿元,并将此作为央行今年的重要工作之一。短期融资券的出现,降低了企业发行债券的门槛。促使企业从间接融资大踏步迈向直接融资。
吸引海外投资——追求互利
中国的能源市场早就吸引了众多海外投资者的关注。这些海外投资者掌握大量的资金,能源行业就是他们非常看重的领域之一。这些海外投资者中,包括以JP摩根、凯雷投资集团、淡马锡为代表的私募基金和投资银行和以BP、英美能源为代表的大型能源企业。
这些海外投资者大多以“逐利”为目标,他们要保证自己的利益。中国企业选择与他们合作,是用市场换资本的一种手段。
2005年初,来自新加坡的投资机构淡马锡以2.28亿港元收购了中电国际3%股权。此外,淡马锡与中国燃气控股签署合作协议,除直接投资收购中国燃气控股10%的股份外,作为一个重要的外来战略投资者,淡马锡还在中国内地与中国燃气成立合资公司,分别持股51%和49%。淡马锡还在与中航油进行注资谈判,如谈判成功,淡马锡将与中航油的母公司中航油集团一起向中航油注资1.3亿美元。
巴西淡水河谷公司(CVRD)、美国亚美大陆煤炭公司已分别在河南、山西参股当地煤矿,美国英美能源集团和JP摩根则分别购买了神华能源公司和兖州矿业集团的H股股份。世界头号煤炭企业博地能源也准备到中国开展业务。“我们有煤炭,有技术,中国本地公司有对中国市场的深刻了解,与其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对双方都有好处”,博地能源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那威说。
以世界银行为代表的开发性国际金融组织也是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几个月前,世界银行刚刚批准向中国可再生能源规模扩大项目提供8700万美元贷款,外加全球环境基金向该项目提供4022万美元赠款。可再生能源规模扩大项目将为政府实施其战略提供支持。该项目是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近年来所支持的最大可再生能源项目。其目标是帮助中国以经济高效的方式大规模地扩大可再生电力供应。
开放民企投资能源 激发民间潜力
当山西矿老板买房买车的种种“豪举”成为中国人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话题的时候,我们没有理由忽视民间资本的力量。很多专家都指出:中国民间蕴藏着巨大资本潜力。中国实施能源战略不应该把民间资本关到门外。如果把民间资本拒之门外,也同时意味着浪费了巨大的资本能量。
2005年2月,北京公布“非公经济36条”,明令石油、电力等垄断行业将向非公经济放开。而在涉及能源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新技术研发等领域,民间资本已经悄然潜入。在新疆,来自温州的投资者已经开始与地方政府合作开采石油和煤矿;在黑龙江省,两家中国民企投资筹建中俄跨江输油管。4条跨越黑龙江的石油管道,投资18亿,年输油量1000万吨——企业家希望以民间贸易方式为中俄能源合作开辟新通道。所有的现象都表明,民间资本具有非常活跃、积极的属性,在寻找投资机会、探索投资路径的时候比较自由,也更容易在投资上进行创新。此外,在获取海外能源的时候,民营企业受到的政治干扰和排斥会少得多。
手里有钱的民营资本家对石油行业觊觎已久。在现有政策下,尽管民营企业不能独自勘探开采,他们可选择与三大国有石油公司或地方政府合作,承包采收率已经很低的边际油田,目前国内已有几十家这样的公司,分布在新疆、内蒙古、青海、陕西等西部地区。
“这还只是已经露出来的冰山一角”,国家发改委一位官员称,还有大量的民营资本等待挤进石油行业,如果市场真的开放之后,估计将会有超过1万亿元资本涌入。
据悉,发改委正在会同国土资源部制定非公经济进入油气矿产勘探领域的实施细则。目前实施细则初步考虑的思路是:民营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采领域没有限制:即油气公司在持有探矿权、采矿权进行油气勘探活动时,民营资本可通过购买股票及其他资本运作方式参与石油勘探开采领域,但民营资本不能直接申请探矿权。
有消息说,至今为止,已经有不下30家民营企业的报告躺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办公桌上,这些报告无一例外都是要求准许加入石油行业的竞争,涉及的投资额超过1000亿元。
能源企业上市
——用股权换资金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杨昌伯指出,“能源企业属资本密集型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的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对大型国有能源企业的发展来说是必需的;资本市场的监督和规范操作可以改善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盈利能力,从而促进能源行业的整体发展,并且促进监管环境的不断改善”。
进入资本市场,是能源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成功的融资则直接带来企业的再扩张能力。中国企业上市通常有国内A股、香港联交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等几种选择。从整体上看,能源类上市公司的企业规模和盈利能力明显高于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华能、华电、大唐等大型电力企业大多完成了在香港、纽约等地的上市,以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为代表的石油企业也先后在海外资本市场成功融资。
民资能源企业则可以通过“红筹上市”的方法进行融资。近日,外管局新颁布的“75号文”,为民营企业重新开启了红筹上市的路径。能源企业可以通过在海外注册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境外融资平台,通过反向并购、股权置换等资本运作方式在国际资本市场上从事各类股权融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