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几年来,地下钱庄的生意突飞猛进,从个体、家族经营,发展到公司化、集团化;以前是内地经营者闷头单干,最多拉上一些香港人,如今却是“广纳英才”,日、韩、利比亚各国公民都有涉及。
最初集中于潮汕地区,业务辐射周边邻国,而今已延伸至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经营网络覆盖全球,俨然已有“地下国际银行”的气势。
伴随其业务的扩充与发展,它与民间“金融机构”的差异日渐明显,危害性也愈加强烈。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易宪容认为,地下钱庄的主要业务来源,早已不是因留学、打工、汇款而急需用汇的公民,而是走私集团、贪污官员和各类违法犯罪组织。远的如赖昌星、成克杰,近的有杨秀珠、余振东,都是靠地下钱庄将资产转移到境外的“大客户”。
还有一些外资企业,为规避中国税收,账面不盈利,却借助地下钱庄,将实际利润汇回本国。
易宪容分析说,地下钱庄存在的原因,一定程度上在于现有的正规外汇买卖渠道无法满足全部的市场需求。这部分需求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犯罪活动规模不断增长,创造了对地下钱庄的需求,一般与走私、贩毒、贪污等相联系;另一类需求与相关的外汇管理政策有关。
尽管中国已经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但必须遵循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存的原则。在这种外汇管理体制下,必然存在多种货币需求缺口。“地下钱庄”外延的日趋扩充,实际上也触及了国家金融监管体制的亟待完善之处。
地下钱庄的出现严重影响着外汇管理和金融秩序。据分析,近年来内地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引进的外资只不过每年400亿美元,而内地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流出境外的资金高达2000亿元人民币,是引进外资额的60%。在这样的数字面前,更不能对地下钱庄等闲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