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类似的垄断性收费,政府就没有相应的监管和约束机制吗?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侯炳辉教授认为:目前对于收费以及如何收费,都缺乏一种规则来对其进行约束。规则没有,裁判就更无从谈起。按照常规,扮演裁判角色的应该是政府部门。缺乏规则和裁判的博弈游戏,最后吃亏的只能是用户。银联的做法明显带有计划经济时代的痕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银联作为一个独立的企业,需要获得利益,这本身没错,无利可图他们就不会去做了。但是没有提供满意的服务却强行向用户征费,用户吃亏了,今后就不会再玩这个游戏。结果是银联将逐渐失去其原有的客户资源。
当前银行卡业务的管理存在法律层次低、法律制度不完善的问题,银行卡市场亟待各参与主体提供基本的法律保障。
银行卡带来了什么
一个多世纪前,山西平遥西大街一个极为普通的店铺产生了我国最早的一家专营异域汇兑和存、放款业务的票号日升昌,这便是如今我国各式银行的乡下祖父以及我国金融业最早的雏形。那刻伊始,古老的中国终于有了一种专业化、网络化的货币汇兑机制,南来北往的人们终于可以卸下实银运送的沉重负担而实现更为轻快便捷的商业流通。然而,任何一家票号都没有能力真正做到他们书写在牌匾上的汇通天下。同时,各票号之间难于调和的利益纠葛又使得各号通行的货币汇兑机制始终未能成形。
山西票号汇通天下的宏愿未能实现,关键是没有在各方的利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从而无法建立各票号之间各方均能从中受益的互通汇兑机制。一个多世纪后,一个机构的成立使这种各票号之间的互通汇兑从单纯的构想变为现实的可能。
1993年我国开始实施金卡工程。2001年,温家宝同志到中国人民银行视察联网通用工作并提出了2002年联网通用314目标,以推动全国范围内的银行卡联网通用。2002年3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80多家国内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制金融服务机构中国银联成立,总部设于上海。中国银联的成立对促进银行卡联网通用、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推动我国银行卡产业发展发挥了关键的作用。
随着银行卡的大量发行,银行卡渐入寻常百姓家。关于银行卡发行的意义,侯炳辉教授这样说道:第一,可以加快资金往来流通的速度,降低社会交易成本费用,提高整个经济的运作效率;第二,可以抵御跨国公司的全球垄断;第三,也是最根本的意义应该是便于用户使用。推广银行卡可以减少因使用现金所产生的造币、运输、保管等各环节的费用开支。银行卡支付具有强制产生交易记录的作用,能够有效提高经济交易的透明度,加强税控、增加税收收入、控制非法收入、预防和遏制腐败,从而有效地规范市场秩序。我国现金支付带来的税收流失比较严重,像走私、洗钱和腐败现象,这些都需要通过推广银行卡达到减少现金使用的目的。银行卡支付的现金替代作用和消费信贷功能,能把人们潜在或随机性的消费需求变成实际的支付能力,增加消费支出,促进商贸、旅游、酒店、电子商务等第三产业的发展。除此之外,银行卡还具有方便快捷、安全卫生的特点,有利于培养公众良好的支付习惯,提升城市形象。其中信用卡特有的循环信用消费功能可以培养人们诚实守信理念,推动社会信用文化建设,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
多方利益博弈
我国银行卡产业获得了较快较好的发展,已成为全球公认的发展最迅速、潜力最大的银行卡市场。
银行卡产业链指参与银行卡业务的所有企业或机构所构成的功能网链。在银行卡产业结构和价值链中主要包括四类参与主体:第一是整个产业的消费方--持卡人和特约商户;第二是整个产业的供给方,包括发卡机构、收单机构和银行卡组织,其中发卡机构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一些非银行机构如信用卡公司及一些其他行业的企业,如旅行社、电信、石油、保险等公司;第三是中间供应商,包括机具、芯片生产厂商、系统供应和维护商以及各类第三方服务机构;第四是整个产业的宏观管理者,即政府和行业管理者。透过两种费用的征收,我们一窥银行卡产业链的利益博弈现状。
首先是银行卡查询收费。它涉及中国银联、发卡行、收单行和消费者四个当事方。表面上看,各方关系错综复杂、利益不一,似乎有可能就收费问题形成一个较为均衡的博弈结果。而事实上,中国银联与各银行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利益纽带关系,而消费者与其利益不一致而遭受孤立。银联标榜关注顾客利益,但其股东却是包括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在内的80多家国内金融机构,这清楚地表明到底谁的利益更为重要。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发卡行还是收单行,都同银行卡收费的主体--中国银联之间存在着双重纽带关系,既是银联的客户也是银联的股东。这就意味着银联通过扩大收费而获取的盈利可以通过分红方式返还给各个商业银行。因此对于这三方而言,需要关心的是两件事情,一是向消费者收取尽可能多的费用,二是内部利益分配关系的理顺。
由此看出,在银联、发卡行、收单行三方就利益分配达成共识后,一度销声匿迹的跨行查询收费最终面世,消费者能做的只有乖乖掏钱。侯炳辉教授指出:从前段时间银联停机事件可以看出,用户对银联愈发依赖,而银联本身却愈缺乏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从停机事件以及收费事件可以看出银联商业行为太重,缺乏对事件后果以及老百姓利益的考虑。一旦造成损失,谁来买单?还是老百姓自己来买单。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正是银行、银联、用户多方博弈的结果。
其次是商户手续费。2004年3月1日起,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复的《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指出,POS机跨行交易商户结算手续费的分配涉及发卡行、提供POS机具和完成对商户资金结算的收单机构(统称收单方),以及提供跨行信息转接的中国银联。换句话说,商户手续费=发卡行收益+银联网络服务费+收单服务费。但是不少商家表示,随着刷卡消费逐年增多,经营压力也越来越大。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将压力再转嫁给广大消费者则是必然的事情。商户与银联、银行之间的利益博弈,其结果是消费者依然无法摆脱最终受害者的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