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这位CFO眼中,立即提升H股全流通积极性的政策——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已有了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表示:“鉴于中国境内居民不能直接投资H股股票,H股国有管理者长期激励的变通办法是,把管理者任期内确定的一定行权股票数量的即期股票价格与任期结束时股价的溢出价格,奖励给H股公司整体管理者。再根据每位管理者在H股公司不同的贡献,以一定系数予以分配奖励。”
H股全流通是否会稳妥而又顺利推行,或许面临着另一场政府、企业和市场的各方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