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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钢铁工业也有生产过剩的经历。日本为了发展经济,也曾大力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1973年投资达到最高潮,投资率达到36.4%,拉动钢材产量达到1.1亿吨高峰。之后,日本投资率逐渐下降(2003年已降为24.1%),钢铁产能出现了过剩。日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调整钢铁工业结构。如为推进技术开发和降低技术开发风险,提供了优惠利润率制度;为推进基础技术研究,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障制度;为推进金属回收技术开发、合理利利能源的工艺技术研究及新产品、新材料的技术开发等,提供了政府拔款补助金制度。此外,对科研成果的产业化、环境保护设备投资等,实行了税制上的优惠,从而推进了钢铁工业调整结构,加快了技术进步。同时,日本政府还从政策上、资金上,支持国内钢铁产能向国外输出,对近200家中小钢铁企业,发放特别救济金等等。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日本钢铁工业经过10年调整,走出了困境,成为钢铁强国之一。
我国钢铁工业前几年也曾出现“阶段性供大于求”,当时国家主管部门曾以严厉的行政手段对国有大中型钢铁企业实行“限产保价”。但是,由于我国钢铁工业集中度很低,隶属关系和产权制度多元化,同时对处理钢铁产能过剩缺乏经验,其结果是,产量越限越多,“小钢铁”趁机发展,没有达到预期目的。近两年钢铁工业又出现了新一轮的投资高潮,虽然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控制措施,但钢铁产能仍惊人的增长,随之而来的是产量大幅度增加,钢材价格不断下滑,已影响到每一个企业的效益。
从一些国家应对钢铁产能过剩的经验、推进技术进步,推进产业升级,不是简单的控制投资,控制产量,其实质是调整结构,推进技术进步,推进产业升级,淘汰落后工艺和落后产品,是发展方式的转变。因此,它涉及到多方面的经济政策和利润格局的变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真正到位,需要政府、行业、企业共同努力,要经历较长时间才能达到预期目的。从现实情况出发,企业要防范风险主要靠“自己救自己”,不宜等待、观望而丧失时机。
三、加强风险管理,保持持续发展
我国钢铁企业差别很大,一方面是企业的规模、技术装备、产品结构不同,另一方面,即是相似的规模、装备,他们的原料供应条件、运输条件、管理水平、技术开发能力等,也有很大差别。这些差别最终体现在产品盈利能力相差悬殊。从今年8月份情况看,有的企业每吨钢材平均盈利1200元;有的企业盈利700~800元;有相当多的企业盈利10~100元;还有少数企业每吨钢材亏损135~440元。因此,在产能过剩的环境下,不同的企业将面临不同程度的风险。大体有三种情况:
一是企业规模小、原料供应条件差、装备水平低、生产成本高,产品没有特色。这类企业面临生存危机,应该考虑兼并重组或转向非钢铁行业。
一种是,当供需基本平衡的环境下有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当市场转入供大于求,这类企业就面临能否维持正常生产和正常收益的风险,其中有些企业将处于风口浪尖上。这类企业占较大的比重,希望他们十分注重对风险的估量,要加强对宏观经济的分析、判断,特别是要关注固定资产投资对钢铁市场的影响。在发展决策上,要慎之又慎,切不可盲目扩张规模;要加大技术开发力度,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和微利、亏损产品,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在经营管理尤其是财务管理上,要保持一定的财力资源,保障生产正常运行和效益增长。
一种是在规模上、技术装备上、原料供应条件上,都具有优势,或者虽然企业规模不大,但有独特的品种质量优势和开发能力。这样的企业,应进一步重视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在高附加值产品上,保持国内、国外竞争优势和领先地位。
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了“供不应求”,善于“大干快上”;我们不习惯“供大于求”,不善于转变增长方式。但是“供大于求”有助于在发展中淘汰,在淘汰中升级。经历了“产能过剩”的痛苦,钢铁工业肯定会加快向钢铁强国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