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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水卫工程安装质量标准 一、室内给水工程 (一)、一般施工技术要求 给水管道安装: 1、给水横管宜有0.002~0.005的坡度向泄水装置; 2、冷热水管和水龙头并列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上下平行安装,热水管应在冷水管上面; ②竖向垂直安装,热水管应在冷水管左侧(面向水管); ③在卫生器具上安装冷、热水龙头,应左热右冷(面向龙头)。 3、室内给水管道穿越吊顶、管井时,管道结露影响使用的,均应做防结露保温。 (二)、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1、 坡度不超过设计要求的1/3 2、 螺丝断丝或缺丝不大于螺纹全数1/10,管螺纹根部有外露螺纹,镀锌碳素钢管无焊接口 3、 管道支架安装平整牢固 4、 阀门进出口方向正确:连接牢固、紧密 5、 立管垂直度2mm/m 6、 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1mm/m 7、 给水工程完工后应做试水 二、室内排水工程 (一)、一般施工技术要求 1、 设在吊顶内,结露影响使用要求的污水横管,应做防结露保温。 2、 管道安装: ①生活污水管道的坡度应符合下表要求: 项 次 管径(mm) 标准坡度 最小坡度 1 50 0.035 0.025 2 75 0.025 0.015 3 100 0.020 0.012 4 125 0.015 0.010 5 150 0.010 0.007 6 200 0.008 0.005 3、 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管径和最小坡度,如设计无要求应符合下表要求: 项 次 卫生器具名称 排水管管径(mm) 管道的最小坡度 1 污水盆(池) 50 0.025 2 单双格洗涤盆 50 0.025 3 洗手盆、洗脸盆 32—50 0.020 4 浴盆 50 0.020 5 淋浴器 50 0.020 6 大便器 100 0.012 7 妇女卫生盆 40---50 0.020 (二)、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1、 坡度必须符合要求 2、 支架与管子接触紧密 3、 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钢管DN≤100mm 0.5mm/m DN>100mm 1mm/m 塑料管 1.5mm/m 4、 立管垂直度 钢管 2mm/m 塑料管 3mm/m 三、卫生洁具安装 (一)、一般施工技术要求 1、卫生器具的固定应采用预埋固定件或膨胀螺栓,坐便器固定螺栓不小于M6,便器冲水箱固定螺栓不小于M10,并用橡胶垫和平光垫压紧。凡是固定卫生器具的螺栓,螺母,垫圈均应使用镀锌件,膨胀螺栓只限于混凝土板,墙,轻质隔墙不得使用。 2、卫生间内浴盆检修门不应贴地安装,检修门应有距地20—50MM止水带,防止卫生间地面水流入浴盆下。 3、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如无要求时,应符合下表: 项 次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名称 给水配件中心距地面 高 度 冷热水龙头距 离 1 架空式污水盆水龙头 1000 —— 2 落地式污水盆水龙头 800 —— 3 洗涤盆水龙头 1000 150 4 洗手盆水龙头 1000 —— 5 洗脸盆水龙头上配水 1000 150 6 洗脸盆冷热水管上下并行, 其中热水龙头 1100 —— 7 洗脸盆水龙头下配水 800 8 浴盆水龙头(上配水) 670 9 浴盆冷热水上下并行,其 中热水龙头 770 10 淋浴器(截止阀) 1150 95(成品) 11 莲蓬头下沿 2100 12 水箱座便器角阀 250 13 妇卫卫生盆混合阀 360 4、卫生器具安装高度应符合下表: 项目 卫生器具名称 卫生器具安装高压MM 备注 1 污水盆 架空 800 自地面至器具 上边缘 落地 500 2 洗脸盆 800 3 浴盆 520 4 坐便器 外露排出管式 虹吸 510 自地面到水箱底 喷射式 470 5 妇女卫生盆 360
(二)、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1、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必须牢固,无松动 2、镀铬件完好无损伤,接口严密,启闭部分灵活 3、卫生器具排水的排水口与排水管承口的连接处严密不漏 4、排水栓,地漏的安装平整,牢固,低于排水表面,无渗漏 5、卫生器具的排水管径和最小坡度符合要求 6、木砖和支,托架防腐良好,埋没平正牢固,器具放置平稳 7、卫生器具安装允许偏差坐标+10MM、标高+15MM、水平+2MM、垂直度3MM 第二章 装饰工程电气安装质量标准 一、一般规定 1、电气产品,材料必须是符合现代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电气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2、电气布线宜采用暗管敷设,导线在管内不应有结头和扭结,导线距电话线,闭路电视线不得少于50MM,吊顶内不允许有明露导线,严禁将导线直接埋入抹灰层内。 3、“相线进开关,零线进灯头”,三孔插座的接地线应单独敷设,不得与工作零线混同,面对电源插座时应符合“左零右相,接地在上”的规定。 4、配线采用多相导线时,其相线的颜色应易于区分,同一住宅的导线其颜色选择应一致,保护地线(PE线)应采用黄绿颜色相间的绝缘导线,零线宜采用淡蓝色绝缘导线。 5、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和裂缝,且弯曲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6、当线路暗配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埋没于地下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 7、当电线保护管遇下列情况这一时,中间应增设接线盒或拉线盒且位置应便于拉线; a)管长度每超过15MM,有二个弯曲; b)管长度每超过8M,有三个弯曲。 8、塑料管外壁应有间距不大于1MM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9、吊顶内管线可以用软管导线,混凝土墙可以直接埋相套线,但必须经甲方签字同意,否则应走明线。 二、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1、开关插座安装牢固,位置正确,盖板端正,表面清洁,紧贴墙面,四周无空隙,同一房间内开关或插座上沿高度一致。 2、电气保护管内的穿线必须是可以抽动能更换。 3、电气工程完成后,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如灯具试亮,开关试控制,插座通电。 4、工程竣工时,应向用户提供电气竣工简图,标明导线规格及暗管走向。 (一)灯具安装 1) 灯具及其配件应齐全,并应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2) 灯具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当灯具表面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3) 螺口灯头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线应接在中心角点的端子上,零线应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b) 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应有破损和漏电; c) 对带开关的灯头,开关手柄不应有裸露的金属部分。 4) 有白炽灯泡的吸顶灯具,灯泡不应紧贴灯罩;当灯泡与绝缘台之间的距离小于5MM时,灯泡与绝缘台这间应采取隔热措施。 5) 灯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采用钢管作灯具的吊杆时,钢管内径不应小于10MM;钢管壁厚度不应小于1.5MM; a) 链灯具的灯线不应受拉力,灯线应与吊链编叉在一起; b) 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应作保护扣; c) 同一室内或场所成排安装的灯具,其中心线差不应大于5MM; d) 日光灯和高压汞灯及其附件应配套使用,安装位置应便函于检查和维修; e) 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每个灯具固定用的螺钉或螺栓不应小于2个;当绝缘台直径为75MM及以下时,可采用1个螺钉或螺栓固定。 6) 吊灯灯具重量大于3KG时,应采用预埋吊钩或螺栓固定;当软线吊灯灯具重量大于1KG时,应增设吊链。 7) 投光灯的底座及支架应固定牢固,枢轴应沿需要的光轴方向拧紧固定。 8) 嵌入顶棚内的装饰灯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灯具应固定在专用的框架上,导线不应贴近灯具外壳,且在 灯盒内应留有余量,灯具的边框应紧贴在顶棚面上; b) 矩形灯具的边框宜与顶棚面的装饰直线平行,其偏差不应大于 5MM; c) 日光灯管组合的开启式灯具,灯管排列应整齐,其金属或塑料 的间隔片不应有扭曲等缺陷。 9) 固定花灯的吊钓,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吊挂销、钓的直径、且不得不于6MM。对大型花灯、吊装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1.25倍做过载试验。 (二)插座、开关 1)插座安装: a) 插座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b)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3M;托儿所、幼儿园及小学校不宜小于1.8M; c)车间及试验室的插座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宜小于0.3M;特殊场所安装 的插座不应小于0.15M;同一室内安装的插座高度差不宜大于5MM;并列安装的相同型号的插座高度差不宜大于1MM。 d)落地插座应具有牢固可靠的保护盖板。 2)插座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相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相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相接,左孔与零线相接。 b) 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均应接在上 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应与零线端子直接边接。 c) 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的区别,且必须选择不同结构、不同规格和不能互换的插座;其配套的插头,应按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区别使用。 d)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其接线的相位必须一致。 d) 暗装的插座应采用专用盒;专用盒的四周不应有空隙,且盖板应端正,并紧贴墙面。 f)在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良好的防水防溅插座。 3)开关安装: a) 安装在同一建筑物、构筑物内的开关,宜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应一致,且操作灵活、接角可靠; b) 开关安装的位置应便于操作,开关边缘距门框的距离宜为0.15~0.2M,开关距地面高度宜为1.3M;拉线开并距地面高度宜为2~3M,且拉线出口应垂直向下; c) 并列安装的相同型号开关距地面高度应一致,高度差不应大于1MM;同一室内安装的开关高度差不应大于5MM;并列安装的接线开关的相邻间距不宜小于20MM。 d) 相线应以开关控制;民用住宅严禁装设床头开关; e) 暗装的开关应采用专用盒;专用盒的四周不应有空隙,且盖板应端正,并紧贴墙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