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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城市功能——“运动经济体” 这是“自然运动”的衍生概念。因为人流和车流运动与城市的用地性质(如商业零售)、建筑密度甚至盗窃等犯罪的分布都紧密相关,即这些差异都可看作运动的增殖效应。因此,城市的空间构形,通过对运动的决定作用会影响到整个城市的运行。所以,城市可看作构形作用下的“运动经济体”。
希列尔指出,空间构形最基本的相关要素就是运动。而在社会经济力量的作用下,运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广泛的空间形态。因此,“自然运动”和“运动经济体”的概念,是通过运动来理解功能和形式之间关系的普遍原理,上至整个城市,下到单体建筑。
4.3 社会行为——“意念社区”(virtual community) 通过研究空间构形对社会行为的影响,希列尔提出了“意念社区”的概念。空间构形通过对运动模式的影响,产生了某些空间的人员聚集,即共同在场。这种人员的共同在场,是构成社区的原初要素;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又是知晓他人的最基本的方式。这种共同在场和相互知晓的模式就是“意念社区”的首要组成部分。因此,通过空间设计对运动和其他有关的空间使用产生影响,继而产生自然的共同在场的模式,这就是意念社区。(Hillier,1996,187) 意念社区不是人的简单聚集,它有着一定的结构,即不同人,包括住户和陌生人,男性和女性,成人和小孩等,其共同在场的模式和使用空间的目的皆有差别。这些差别多反映出空间构形的潜在作用。另外,关于安全感,希列尔研究发现,在城市结构中,很多住宅区的空间深度值较大,这种构形就决定了那里平时很少出现陌生人之间的碰面,住户也形成了这种心理预期,所以,当住户在家门口发现有陌生人时,就会有所警惕,甚至感到不安。而深度较浅的城市街道则不会出现这种对陌生人的恐惧感,所以很多住户认为街道比住宅区更安全。
因此,希列尔指出,空间构形与自然的共同在场之间的关系,导致了建筑对社会的影响。空间设计通过改变空间构形,而改变人们相互知晓的模式,既而对社会行为产生作用。
4.4 空间认知——可理解性 城市是自上而下的“经济因素”和自下而上的“社会文化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而这些作用都是由社会认知个体,在理解建成环境的基础上来完成的。上述“自然运动”和“意念社区”的概念也都基于人们对空间的认知和理解。可理解度就是从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出发,对这种潜藏认知结构的一种量化描述。 对于同一空间系统,如果其中某些空间的局部变量值较高,整体变量值也较高,那么这一区域的可理解度就较高。反之,则从局部获取的信息是对人们的误导,其可理解度就较低。例如图19是伊朗城市设拉子(Shiraz)轴线分析的散点图,纵轴代表半径-6集成度,是局部变量,横轴代表整体集成度,图中白点分别代表城中各条轴线,红点代表选定区域里的每条轴线。可以看出,这些红点明显呈线形分布,并几乎贯穿整个散点图,与全城的平均回归线(白线)相交,而且斜率更大,这说明该区域的可理解度较高。对于不同空间系统,例如图20,a、b是两个形状相似的小镇平面,但不仅a中各空间的连接值和整体集成度普遍高于b,而且a中空间的连接值与整体集成度之间呈现出明显的线性关系,而b中各点较为分散,所以a的可理解度高于b。
分析显示,秩序规整的平面,如方格网或理想城,其几何形式虽清晰可辨,但可理解度可能较低,如果没有地图指引,人们在其中很容易迷路[16];而某些古镇的迷宫式变形网格平面却具有较高的可理解度,其中集成度高的地方往往与更多的街巷相连,即使陌生人也只需稍加走动,便能来到集成度较高,且人们活动比较集中的少数空间中,因而不会迷路。
Kim发现,在同一空间系统中,可理解度较高区域的居民对周围环境的理解范围也较大。而且,在可理解度较高的空间系统中,集成度与其中的运动状况也具有更大的相关性,即空间使用更加可以被预测。这就说明,空间构形通过人们对空间的理解,作用于人的行为和运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