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通过回顾建筑空间概念的演变,完善对空间问题的认识。从城市、人为感知和建构等角度对空间规律提出思考,并对我国的建筑学现状进行了反思。
从建筑学空间问题的内在规律出发,我们可检讨对待建筑设计的观念。建筑学发展的意义并不在于去宣布某一种主义的“死亡”,而在于不断去探求问题的本质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今日的建筑师仍然在设计一些与“现代主义”和“现代主义之后”相关的“潮流化”建筑,却淡忘了一些在一个世纪前已发生的,本应在我们的思维观念中起作用的本质精神。面对当今建筑学的困境,应以科学、客观的态度,摆脱形式、风格、主义、流派,以及 “形而上”的“意义”的困扰,重新确立应有的伦理价值。
一 空间的概念
《Space Time and Architecture》一书的作者,著名建筑史学家S·吉迪翁(Sigfried Giedion)把人类的建造历史描述为三个空间概念阶段:
①穴居人类,虽然证据显示他们有惊人的创造力,但只是利用而非建造。公元前2500年,开始出现了真正意义的建筑,如美索布达米亚人和埃及人的金字塔,但这些只是服从于外部的建造,真正的内部空间还没有出现。这可以称为第一个空间概念阶段(有外无内)。
②公元100年,古罗马万神庙出现了第一个塑造的室内空间,圆形的穹顶至今让人感到震撼,但外部形式被忽略了。技术和观念的困境使外部形式与内部空间的分离又持续了2 000年。这可称为第二个空间概念阶段(内外分隔)。
③1929年,密斯·凡·德·罗的巴塞罗那国际博览会德国馆,使千年来内外空间的分隔被一笔勾消。空间从紧身衣一般的封闭墙体中解放出来,“流动空间”出现。这称为第三个空间概念阶段1。从现代主义开始,我们用一种全新的概念去面对空间,当然,空间概念的本质还需要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
大多数的建筑史学者都会认同,现代主义建筑是以20世纪初的立体主义艺术产生,并对建筑学带来影响而真正开始的。立体主义用一种新的思维去看待世界。从拉斐尔和丢勒以来,人们总是以中央透视法去描绘空间:以一个固定的视点为依据,被描述的空间只在这一点之外被表达。看问题的方式影响着思维,由此使得真正的空间体验被取代和限制。19世纪末开始,人们发现可以用新的方式去思考和认识事物。立体主义艺术家摆脱了中央透视法的呆板描述,用多变的视角和思维去展现事物的真相,更为观赏者提供了思维和“活动”的空间,人们仿佛不是置身画外,而是与绘画者一道将自身引入了画中。例如,将一系列依次立着的平面上的物体,单独记录、并置,用简单的方式描绘出来,从而使人们的想像空间和关注方式改变了(图1)。
各种主义在时间图表中以线性方式表达出各自的发展位置,常常以革新旧存的姿态出现。但隐藏在主义背后的真正本质,则与单纯的风格变换不同。通过绘画人们可以认识现代主义这种先锋概念的本质精神。“没有人可以用一个单独的视点来完成空间的描述,尽管如此,中央透视法还是作为唯一的方法沿用了几个世纪。在没有把握立体派绘画的灵魂精髓之前,是不可能理解现代主义建筑的。”2现代主义带来的转变,步入了第三个空间概念阶段。只有在建筑中人们才可以绕过或穿过界面,感受到“内”与“外”的空间,而不是被唯一的视点支配着呆在外面。人们终于可以穿过想像的界面向前迈进,空间在我们的感受行为中流动了起来。
空间从来都不是孤立和静态的!
二 空间的观念
假如以上的复述是多余的,我们就应在一个世纪之后的今天有更清醒的关于空间概念的认识。人们用了漫长的时间才走完了这三个空间概念的认识过程,但建造空间的客观规律本来就存在。
“空间”的定义,源自于拉丁文的“spatium”“在日常三维场所的生活体验中、符合特定几何环境的一组元素或地点;两地点间的距离或特定边界间的虚体区域”(见American Heritage词典)。显然,空间的客观规律涉及了与生活体验相关的城市化空间、空间感知和空间的特定构成方式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