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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想从中新路东环路交叉口到虞苏杭高速公路之间通过城市空间的收放以及建筑形态的安排,形成中新路入口广场-入口高层双塔楼-喷泉广场-跨路标志建筑等一系列形态变化、开放程度各异的空间节点,使得中新路沿线空间效果和城市景观产生强烈的节奏感和序列感。由于这个序列的延伸有横跨的苏州内环线和高速公路,均是高架,对视觉景观有很大影响,为此在空间序列的终端布置跨路的办公建筑,高约50m,遮挡高架。下有二层高大拱门,上部安排"苏州工业园区"字样,形成标志与对景。
3、指导纲要
为了确保城市设计成果的可操作性,便于管理部门的控制管理。城市设计应制订指导纲要,以准则形式指导下一步的工程设计,包括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和景观园林设计等。东环路地区城市设计指导纲要分为二个部分:通用准则和具体地块准则。通用准则规定了设计范围内各地块在一般情况下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而具体地块准则是针对该地块所制订的实施细则或对其所作的说明。
(1)通用准则
东环路地区城市设计的通用准则包含地块划分、建筑容量、建筑退线、道路与停车、绿化水体、东环路沿街建筑、相邻建筑连接、标志与设施等八方面内容。
(2)地块准则
地块准则是在通用准则的基础上,针对每一地块进行的具体控制。控制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一般控制内容外,还包含城市形态控制的其它有关内容,以3-3,3-4地块为例,规定了广场范围,地下通道、过往天桥位置、尺度、建筑界面控制线,建筑不可逾越线,高层建筑范围线和机动车出入口等。
考虑到城市设计的动态性和弹性,我们将设计准则的控制分为三个层次:1刚性控制,规定用词为"必须"等,建设时必须遵循;2弹性控制,规定用词为"建议"等,原则上应遵循,但可据实际情况由建设方与城市管理方协商决定;3柔性规定,是建设方具有最大自主权的规定,规定用词为"允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