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联盟  用户: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会员专区 会员手册 增值服务 帮助 商业论坛 “帖不够”广告信息


商业中国
博雅艺术
经营管理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行业分类>>房产建筑>>房建百科>>建筑文化与人居环境>>正文
空间就是权力
——关于公共艺术的思考
  发布时间:2006-4-7 21:00:03 阅读次数:
来源: 作者:鲁虹
 

也许有人会认为,按照以上的民主程序进行操作,就会出现西方学者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曾经提出的关于“多数派专制”的问题,以及沃拉斯(Graham Wallas)和黎普曼(Walter Lippman)先后提出的在群体思考和舆论的非合理性这一层面所反映出来的“多数人无能”的问题。此外,还会出现多数人被操纵、被利用的问题。但是,如果因而推论让大众来决定对空间的支配权就会导致艺术秩序的天下大乱,那纯粹是对民主主义的无知或者诬蔑,更是对托克维尔问题的极大曲解。所以这决不应成为我们要否定民主程序的理由。其实,在解决所谓“多数人无能”的问题方面,职业艺术家的指导作用具有关键性的意义。熊彼特(Joseph A. Schumpeter)在其代表作之一《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以及民主主义》中对民主政治所下的定义是:通过职业政治家个人之间竞争与人民投票的方式取得政治决定权的制度性装置。该定义的高明之处是把民主程序与强有力的专家治理的实体巧妙地结合在了一起。按照这一程序性的设计,在民主制的条件下,人人都可以参政,但不可以人人都执政。支配权只能由赢得了多数选民支持的有专长、有卓识的政治人物来掌握。[6]正是由于熊彼特的表述把平等的选择权(全民投票)与合理的选择权(议会决策)结合在一起,基本上能够克服“众愚政治”的流弊。而当我们按这样的模式来设计公共艺术的民主机制时,就必须有意识地突出艺术家之间的良性竞争、大众的理性授权与相关机构——如居民代表大会——的必要监督。在我看来,这样就完全可以采取切实步骤防止群体思考和舆论的非合理性问题,并防止让质量低劣的艺术作品出现在公共空间里。而且,在未来的民主程序里,应该有条款保证让艺术家智慧地将公众的合理想法转化为艺术时,也可以对公众不太合理的设想提出修改意见。不过,对于领导与艺术家来说,公众永远只能被说服,而不能被压服。任何用强制手段推出公共艺术品的做法都是必须严格禁止的——哪怕某个或数个公共艺术品好到了极致。从这样的原则出发,艺术家在推出他的艺术方案时,应该想办法运用多种方式与传媒手段来做普及宣传的工作,以争取公众的支持。这样的过程也是对公众进行民主与艺术教育的过程。一旦艺术家的想法与公众的想法达成了一致,一个或数个既有艺术性,又有公众性的艺术品就会诞生。退一步来看,要是一个为专业人士普遍看好的艺术方案竟然不能为公众所通过,也只能说明艺术家的宣传普及工作做得还很不够。而当民主与艺术发生矛盾的时候,我们必须牺牲艺术,这就是我们应该为民主所付出的必要代价。否则,个别人将会以各种理由推翻民主的程序,并使公共艺术成为有名无实的东西。当然,在这样的过程中,还存在社区居民对居民代表大会进行必要监督的问题,以防止少数人的集体专权,但由于这不是本文探讨的问题,故不作相关的论述。

毫无疑问,按照民主程序推出公共艺术的做法有时要比少数人做主的方式效率要差一些。因为“一言堂”在做出决定方面比“群言堂”更为快捷,而按照民主程序来协调不同公众的要求、争取多数同意,需要经过辩论、审议、妥协和表决等法定步骤,有时是会贻误机遇的。但是,在整体的情形下,民主决策在增强效率方面至少有以下优点:(1)与艺术家、政治领导的专断相比,经过民主程序的决定即使有所失误,也不会一错到底,更重要的是,由于有公众的监督,错误比较容易得到纠正。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决策效率的相对提高;(2)民主开放程序既为广大民众的主体性参加和自我实现提供了更大的余地,也使得公共艺术作品会具有更加广泛的社会效果;(3)民主程序的开放性、透明性使得决策机构——如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成员必须而且也能够不断从艺术界吸收最优秀的人才和最新颖的建议。可以说,这种让公众与艺术家自由沟通的方式就是它最为发挥威力的地方;(4)作为民主程序重要组成部分的各种监督机制,特别是相关审查制度以及大众舆论的大胆揭露和批评——包括传媒的参与——也会不断地刺激决策机构的进取心,不断地改善决策的透明度和质量。由此可见,关于民主会妨碍公共艺术作品产生效率的命题只会在极其有限的条件下才有意义。而从更大的范围思考问题,我们还可以说,为了维护更多人的根本利益,我们也必须有所付出。更何况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比起出大错所付出的惨重代价,这种小小的付出还是很值得的。

现在,只要是一提到推出具有民主意识的艺术机制,就会有人说时机不太成熟。按他们的说法是“非不为也,实不能也”,但我的看法恰好相反,是“非不能也,实不为也”。有一个事实是不可否认的,即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整体文化教育水平的不断普及与提高,加上媒体的巨大整合力量,广大人民群众的受教育程度也好,民主参政意识也好,审美欣赏水平也好……已经有了极大的提高,绝非一些人想象的那么低。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些中国发达城市的一些社区为例,高素质的居民往往占了绝大多数,他们中有的是白领阶层,有的是文化精英,有的是科技人才,有的是学校教师,有的是商界决策者,有的是退休老干部,有的是在读的大中学学生……如果在这些文化十分发达的社区内也不能推行民主的艺术机制,恐怕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可以推行民主艺术机制的地方了。

以上所强调的民主运作机制,不过是一种基本的设想而已。因此它又是可以被批判与讨论的。作为乐观主义者,我坚信这样的理想,即在理性的相互碰撞与交流中,一个能为各方面人士接受的民主方案最终会以法律的方式固定下来。到那时,非公众性的艺术品就难以出现在公共空间里了。而我们即将面临的问题是,在民主化的艺术机制中,艺术家的创造性还有没有发挥的余地?我的一个艺术家朋友在与我讨论本文的观点时,就不无担忧地问我:难道艺术家在做公共艺术时仅仅是做“命题作文”吗?我的回答则是:虽然在很大的程度上,艺术家做公共艺术就如同做“命题作文”一样,但这一过程决不是消极被动的,而应是积极主动的。从我对国内外公共艺术产生过程的浮浅了解中,我感到,在更多的情况下,公众的意见总是天然合理的。至少,也含有合理的成份。如果艺术家能够从公众的合理想法中获取灵感,并加以巧妙的转换,就极有可能创造别具新意的公共艺术,甚至形成对以往优秀作品的超越。这比闭门造车、胡思乱想要强得多。不过,公众的平均趣味总是相当难以确证的,有时还会相互矛盾。怎么办呢?我觉得,在这样的情况下,艺术家的特殊作用就是,在充分研究了公众的多种需求后,他必须以历史与当下文化背景作为基本的框架,以便从中找出最合理的因素加以创造性的发挥,然后再用使各方面都能接受的艺术方案与必要的宣传工作去积极地影响公众。我们的艺术家必须明白:做公共艺术与在室内做所谓纯艺术是完全不一样的。因为所谓纯艺术强调的就是自律性,也就是说,在追求与生活实践脱钩的同时,它的重心转向了纯形式本身或艺术家的私密性经验。公共艺术却不同,它在追求政治的有效性时,强调的恰恰是与现实生活的联姻,这也使公共性经验处在了极其重要的位置上。由于公共艺术是与公众发生联系的一种特殊文化方式,所以,对于公共艺术而言,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那些个人化倾向明确的自我表现与无限制的个人扩张,从而将公共性真正作为公共艺术创作的核心与标准。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2页  1  2  3  

 
行业知识    
机械电子 能源化工 矿产物流 建材房产 纺织家电 手机通讯 医卫医改 财经商务 股票期货
媒体动漫 广告旅游 教育农业 餐饮娱乐 钢铁汽车 政策法律 碑帖青铜 书法国画 陶瓷收藏

相关新闻                    办公软件应用
热点新闻
 
相关 连接  
 
 
站内搜索
    
最新新闻
·我国木地板产业的发展趋势
·中国纺织产业安全报告
·建材行业上半年运行形势分
·中国研制激光透明陶瓷 透
·由东京工业大学开发成功可
·2006年内衣行业发展走势分
·2006年下半年药业市场展望
·2006年下半年中国酒业发展
·加拿大科学家用红外传感器
·全面清理新开工项目加强投

热点话题         行行出状元!
 
Google
关键词导航
商业 机械 创业 车床 化工 期货 股票 财经
 
 
 
Google
 
Web www.Biz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