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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大卖场,按商业经营规模效益比,是半径1.5公里之内不能有第二家大卖场存在。然而,记者近日跟随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在我国一些大中城市,商业街区缺乏规划、贪大求全、商场扎堆建设的现象非常普遍。对此,商务部商业地产调查组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商业地产建设正呈现出过热特点,部分城市地产项目空置情况严重,已到了宏观调控的关键时期。”(10月20日 《楚天金报》)
所谓“商业地产”,指的是区别于住宅地产,只予以出租的不动产,所卖的是一个期限的经营权,一个再次投资交易的空间,包括商场、酒店等商业营业用房在内的房地产项目。那么,为何说商业地产呈现过热的特点?据统计,近5年全国商业地产投资年均增长28.9%,新开工面积年均增长28.4%。今年上半年,部分地区商业地产开发继续超高速发展,其中仅上海市就增长了96.9%,武汉市增长更是超过200%。
我国商业地产何以会出现过热的势头呢?其关键驱动因素是背后隐藏着超额利润,因为商铺等商业经营用房一般比普通住宅的价格高出几倍,临近街区的楼盘底层比较吵闹,住宅价格又相对较低,作为商业用途却是理想的材料,再加上一些较大的楼盘为了汇集人气,试图以商业牌来作为赢取客户的重要促销手段。在这样的背景下,非理性的投机行则取代了理性的投资规划,商业网点的布局将会出现“扎堆儿”现象。
其中,部分地方政府在此过程中又扮演着一种不光彩的角色,以政绩和形象工程为目标的思维指引下,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引进大型商业项目、打造Mall(大型购物中心)等行为便占据了上风。这就像江苏吴江市引进大型水泥生产企业一样,本来一个年需求水泥仅100多万吨的县级市,自2002年以来接连上马了5个水泥厂,产能达到需求的3倍,然而,当地政府不顾将会出现的重复建设导致的投资浪费,硬要再引进产能达320万吨的水泥"大鳄"。可以说,政府的责任也不能忽视。
目前还缺少一部完备的法律对商业网点布局进行科学的规范,立法方面的空白亟待予以填补。在约束机制欠缺的条件下,商业地产开发商及地方政府就很可能将犯机会主义的错误,祭出人口众多、经济发达和市场需要等借口,将这些作为掩盖他人视听的幌子,从而忽视了商业地产发展的规律,要进行规范又无法可依,要规避这种情况,使其不至于出现“崩盘”,惟有依靠立法工作的及时跟进,这又以摸清商业设施的增量为前提,方能解决问题。
若不及时对商业地产投资过热的势头进行科学调控,很容易酿成投资结构性“过剩”、资源的浪费、停车位紧缺、商品与服务供大于求及商场恶性竞争不断导致利润下滑甚至亏本经营等。笔者以为,为了避免商业地产投资过热衍生的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培育健康的商业项目,商业地产开发商必须要以理性开道,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规划,这样才能赢取商机获得财富。政府部门要加强城市商业网点布局方面法规的制订,以立法的方式来防止地产热继续蔓延的势态,同时要改变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短期利益的发展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