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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经济一体化是当今世界的发展趋势。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开放度,加速与国际惯例接轨,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步伐。我国的建筑业如何适应这种总要求,如何改革现行管理体制,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探讨的问题。
一、我国建筑业现状及面临的挑战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建筑业始终走在改革的前沿,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有了长足的发展,这主要表现在:
建筑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从最初的责任承包到现在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建筑体制改革历经了项目经理负责制、推行项目法施工、明确企业经营自主权、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等几个主要阶段,这不仅使建筑业本身逐步构建出现代企业的框架,如一大批大中型建筑企业走上了集团化发展道路,初步形成了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三个层次协同发展的结构等,同时建筑业本身的改革也给其他行业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宏观管理进一步规范。国家对建筑市场全面推行了工程报建制、招标投标制、施工许可制、资质管理制、项目建设监理制等宏观市场管理措施,并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严格的行业控制工作体系;这些措施对规范行业管理,提高我国建筑业发展水平,促进我国建筑业与国际惯例接轨发挥了积极作用。
建筑经济国际化取得进展。从1979年我国进人国际承包市场开展商务经营以来,由最初的劳务合作到现在的工程总承包、由最初的以房屋建筑为主发展到现在的资金、港口、电力、通讯、机械、石油化工、水利等建设工程、由最初的几家到现在的一百多家,逐步形成了大规模、全方位、多专业的国际性发展局面。以96年为例,在美国《ENR》统计排名的全球225家国际工程承包公司中,我国就占据了27家,其中中建总公司排名第34位,可以说,中国已成为建筑大国,建筑业已成为我国对外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看到我国建筑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也毋需讳言,我国建筑业的管理体制等还存在不少弊端,还远没有与国际惯例接轨,远不能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一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实行完全意义的业主负责制和项目法人制。通常的做法是一个单位要建一个项目(一栋楼房,一座厂房或一座构筑物),在立项后(有的是在设计完成后)开始抽调人员,组建基建办(科、处),选择施工单位,完成建设任务后,基建办(科、处)即行解散,人员重新安排工作。这种做法,使得我国大部分建设单位从事项目管理的人员总体上经常处在流动变化之中,很多项目管理班子是一次性的,因此很难提高专业管理水平,并且有的建设单位由于没有专业管理人员,又要上项目,不得不临时从不相关的部门抽调不相关的人员来管理基建项目,这些人在从事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之前基本上不懂项目管理,而仅是凭着业主的优势地位来对承包商和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的。目前建筑市场的混乱甚至于一些消极现象,不能不说与这种体制有关。
二是目前建筑业体制改革明显滞后。虽然我国建筑业在前期改革进程中多数时间是领先的,但在现代企业制度改造中却明显滞后于其他行业。据统计,我国目前经济市场化程度已达65%,在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的市场化程度已高达80%左右,而我国建筑业内部的市场机制还不健全,市场化程度远远低于其他行业。如在现代企业改制中,一般改组成国有资本和组织职工持股会出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但职工持股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于是大家一哄而上搞国有独资,这就容易走入“翻牌“的误区。通过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已达到优化资产配置搞活建筑业的目的就会破灭,更谈不上与国际惯例接轨。另外,我国目前的建筑施工企业大都从事单一的施工承包业务,基本上是企业办社会,大而全、小而全,内部机制转换建树不多,更谈不上设计施工一体化,缺乏施工总承包能力和项目管理承包能力。一个公司少则上千人,多则五、六千人,而真正能在生产一线形成生产能力的则不足30%。这些都严重制约着建筑企业的发展。
三是我国设计单位不能适应建筑业国际化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现有的设计单位多为综合性设计单位,包含着建筑、结构、机电等多专业工种,大都组织庞大,少则上百人,多则上千人,这些设计单位远远不能适应目前国际上流行的以设计为龙头的总承包体制。另一方面又缺乏中小型的专业化的设计师事务所,如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机电工程师事务所等。这种设计行业的两难现象对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极为不利。
四是监理市场不规范,监理人员素质不高。我国自1988年试行项目监理制以来,对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试行办法》、《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一批监理规章制度的颁布实施便我国监理工作日益规范。但以目前的状况还远远不能适应建筑业的发展,与国际惯例无论从体制上、水平上都相去甚远。目前实行监理的工程按投资额计算仅占50%左右,但往往局限于对施工质量的临控,对于投资、进度等方面参与不够。一些监理任务并未真正进入市场,也没能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机制。监理单位人员素质不高,许多是东拼西凑的杂牌队伍,对监理的性质、任务、机制认识不够,监理不力。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监理职能发挥(履行)了三十分之一。
五是政府职能定位不明确,企业负担加重,这也是国有企业共同存在的难点。企业经营自主权落实不够,社会职能的分离条件不成熟,社会保险等配套体系不完善,市场竞争的不平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愈演愈烈等问题依然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优势企业的发展,便国有建筑企业无力与国际惯例接轨,这种人为现象在短期内仍将存在。
上述现象的存在与我国经济的日趋开放不适应,这种封闭性管理严重制约了我国建筑业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进而影响我国建筑业的国际化发展,使我国建筑业在发展中面临严峻的挑战。当前世界银行在中国的贷款项目、三资项目筹工程均要求以国际惯例为标准管理,而我们在这方面由于欠缺太多,使得国内工程项目管理市场拱手让给国外公司,更谈不上占领国际市场了。如鲁布革水电站、小浪底水电站、大亚湾水电站、深圳地王大厦以及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许多大型项目的项目管理基本上是被西方欧美国家的项目管理公司或项目咨询公司所包揽。目前已有美、日、法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建筑企业进入我国承包工程,到96年底,在我国境内开展承包工程,并已办理《资质证》的境外承包商已达125家,这会加剧市场竞争。但由于我们建筑业水平较低,尤其是体制上与国际惯例有许多不相融的方面,使我国建筑企业在与国外建筑企业竞争中显得力不从心,这必然影响我国建筑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