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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国内传统物流服务企业积极通过主业转型、资源整合和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快了向现代物流的发展和经营服务转型。如铁路运输在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激烈竞争中逐步加大了市场化改革步伐,五定班列、行包专列、快运、集装箱运输等新的运输方式发展快速,特别是快运等领域正依托自身优势稳步向现代物流服务转型。公路运输在全国高速公路里程突破2万公里的基础条件下,依托高速公路的城市间的运输市场得到较好开发,城间快运、集装箱运输、冷藏运输等的发展进入轨道,运输质量和效率有了一定提高。水上运输中的沿海物流组织、集装箱运输、枢纽港建设等方面,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上海、深圳、香港港口正成为与我国在国际上经济发展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集装箱枢纽。航空运输已成为国际、国内物流企业角逐的重点,联邦快递、联合包裹和中外运集团等企业均投入了相当的力量发展航空物流,使航空快件、快运成为航空货运的重要增长点,全国依托枢纽航空港的航空运输网络化运输体系正在形成,构建独立的航空运输系统也只是时间问题。与此同时,运输代理和仓储业也在物流发展中逐步改变面貌。
其三,第三方物流业逐渐“浮出水面”。2002年,我国部分第三方物流企业已形成初步规模,以广州宝供、深圳新科安达、中远物流、中外运物流、中国邮政系统物流企业和大田物流等为代表的专业化物流企业,开始具备市场培育与竞争的双重能力,在经营管理上,部分企业已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从物流服务发展的角度,我国将进入物流市场重新定位和发展战略导向的市场细分阶段,对带动传统企业服务转型,造就一批大型物流企业奠定了基础。
其四,现代物流管理技术得到工业
生产、商业流通和农产品流通企业的广泛重视。以海尔、上海华联等为代表的企业,其物流技术的应用已达到较高水平,为现代物流管理在我国生产、流通领域应用提供了示范。
第三视角:应当由谁来推动
通过对2002年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实际状况的进一步分析,似乎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我国现代物流在2002年的发展是由政府与企业共同推动的结果。但是,有些现象应促使我们从第三视角对现代物流的发展问题进行进一步认识和分析,按照现代物流发展的规律,应由谁来推动其发展?
第一,关于政府推动的效果问题
首先,从既有的物流方面的发展规划分析,政府规划的角度分别为:现代物流、现代物流业、现代物流产业、城市物流、物流中心等。尽管提法有差异,但在有关概念上是等同使用的,反映出政府层面对现代物流的发展内涵、机理和方式等尚存在一定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其次,在相当部分政府规划中,往往将发展目标定位在成为一定区域的物流中心、支柱产业和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方面,未能按照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改善工商企业物流管理、提高社会物流效率进行规划,在推进现代物流发展上存在片面性,这种片面性因规划的方法论局限,使各地政府在规划上相互借鉴时导致了一定的雷同,对现代物流的健康发展无疑是不利的。如何才能维系一个健康的现代物流发展局面,是依靠政府力量还是市场力量?回顾2002年的现代物流发展历程,不能说政府所做的努力不够,规划、政策、项目一个接一个完成;也不能说政府的作用不大,没有政府的推动,现代物流的推进绝没有如此之快。但是,政府的介入,因理论、认识上的不足和存在一定偏差,发展的效果并不理想,定位不准是问题的关键所在,特别是将物流的组织运作概念与宏观物流环境、物流效率、企业发展等混为一谈,即将作为实际物流组织的物流中心、区域(城市)在物流网络体系中的功能、区域物流成本与效率等没能很好区分,在政府的驱动下的确出现或助长了一定的盲目,如部分地区在物流园区发展上出现的“圈地运动”、在企业培育上的“拔苗助长”、在物流信息化上的“贪大求洋”等问题,如不及时加以引导,势必破坏现代物流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和使现代物流的发展误入歧途。
第二,关于政府推动的效率问题
自90年代初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市场经济取向的改革,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此,政府改革的步伐加快,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和机制发生了很大变化,正在向减少直接参与、干预经济的方向转变,市场也因此而正在成为资源配置、企业发展的主导力量。而部分地区在制订物流发展政策和规划时仍存在较强的计划经济痕迹,动辄扩大市场准入审批范围、以扶持为名直接参与资源配置、以部门出面进行分割色彩浓厚的物流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以区域物流中心建设为名进行新的地方保护与封锁等等,这些现象的出现,对现代物流的良性发展不利。
由于政府定位欠准和直接干预,虽然本意在于推动现代物流的快速发展,扶持本地的物流企业的快速成长,但是,现代物流是在供应链基础上的基于信息技术手段的网络化管理技术与运作方式,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非市场经济的政府推动,往往会导致发展成本较高,与现代物流所追求的低成本、高效率和良好服务规律相悖。
第三,关于企业发展的方向问题
第三方物流是近几年出现频率较高的物流发展概念,组建第三方物流企业成为我国2002年物流发展中的一个热点,具有物流名称的企业数量也因此大幅度增长。全国虽无准确的统计,但几乎各地及每个城市均已拥有自己的“物流”企业已是不争的事实,这种现象对物流的发展是有利还是不利,只要从物流的第三方的内涵上加以分析就不难得出答案。
第三方物流是从物流活动的角度给出的泛指概念,即只要不是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自己组织物流均可归入第三方的范畴,加之物流企业在提供物流服务时的服务方式、内容、过程具有相当程度的差异性,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无须非得冠以物流的名称不可,事实上国外许多知名物流企业也未见其称为物流公司。在我国现代物流发展进程中,我们需要的是从事物流各个环节服务的企业要按照现代物流的特征进行服务方式和内涵的转变,特别是货运和仓储企业要积极向现代物流服务转型,国家计委在《“十五”综合运输专项规划》中提出的“货运物流化”,其本质就在于加快交通运输对物流发展的适应性。因此,培育物流服务企业的重点应放在服务手段、服务效率和服务效益等的改善和提高上,不应仅仅热衷于搞没有实际意义的“翻牌”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