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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私有化
有句很令人触目惊心的俗语: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或许是从人类所固有的求生的本能引申出来的,但放到已经衣食无虞的现代中国社会,恐怕这就不是一种文明的表现了。但不幸的是,在道路交通方面我们却存在着一个普遍的公共设施私有化的误区。听过这样一件事情,一位来自法国的朋友,在中国驾车变换车道时总会遇到难题。因为当后面人看到他要换车道的时候,他们就故意加速。有一次又遇到了同样的情况,这位法国人干脆把车停到了进入环路的路口,然后下车去问那些超车的人为什么不让他过去,答案很理直气壮:这是他的道,凭什么让你插进去。后来,听这位法国朋友说他很难理解这种思维,集中全国的纳税人的金钱修建的公路怎么可能在某一时段竟成为了某个人的财产,然而在一些路人眼里,这却成为了天经地义。
关于人、车、路的思索
面对当前存在的问题与误区,我们当然无法简单地将问题归结于哪一个孤立方面的原因,然后手起刀落将它一次性切除,如果它真的这么简单,我们也不会被其困扰至今了。我们所能做的是分析问题的来源,提出几种可行的方案,如果真的对政策的制定者有点借鉴或对看到这篇文章的读者有所感触也就不枉此文了。
我们所面对的错综复杂的关系能归结到三个因素:人、车、路。实现三者的和谐是我们最终的目标,显而易见的是,在人、车、路这三个因素之中,起决定作用的是位于核心位置的人。
承认汽车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的固有性
在参与道路交通的过程中,是选择步行还是驾驶或乘坐车辆,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基本权利。但任何权利都是和义务相伴的。当选择了一项对他人及环境具有危险性的行为时,行为人就必须履行起尽可能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避免危险发生的义务,并且在危险发生和造成损害后果后,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处罚和补救责任。汽车作为一种具有高度危险的交通工具,其运行的危险性打乱了人们固有的安宁生活,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交通事故的损害后果也多集中于乘车人、行人和非机动车一方,作为汽车运行利益的主要享有者——驾驶员必须承担其运行风险。更何况与其他交通参与者相比,驾驶员作为汽车的直接操控者,对汽车运行危险性的控制有着独特的方便条件,所采取的避险措施也更为有效,从有利于降低交通危险出发,法律必须赋予汽车驾驶员更严格的交通安全责任,以促使其提高安全意识、谨慎驾驶、努力减少危险和避免事故发生。而与之相对应,法律要求乘车人、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行为规范的目的并不主要在于降低其行为的危害性,而是为了使其自身免遭交通危脸的威胁和事故的损害。法律对不同交通参与者的要求并不相同,其中要求驾驶员承担比其他交通参与者更严格的交通安全责任,完全是基于汽车驾驶活动本身的安全需要和固有义务。
师夷长技以治“己”
■ 新加坡:文明从我做起
新加坡是一个整体比较富裕的国家,街面上的车辆档次都比较高,奔驰、宝马等都不鲜见。道路条件也非常好,但却很少发现路上有超过80 km/h的车辆。新加坡对汽车的速度限制得非常严格,而人们的自觉执行能力也都很强。另外虽然新加坡道路上汽车绝对数量和流量也都很大,但很少堵车,这和他们实行单行道有很大关系。城市中大部分的道路为单行道,而且尽管道路之间并没有隔栏,但驾驶员普遍都能遵守规定,不钻空子,不走捷径。
■ 美国:监控无处不在
美国的交通警察无处不在。正常驾驶的时候也许很难看到他们,一旦违规,这些警察就会忽然出现在违规乱停的车辆前面。交警的装备融入了高技术,因此开起罚单来速度惊人。驾驶员不在,警察会把罚单贴在车上显眼的地方。驾驶员在的话,也没有任何争辩的余地,更不能乱动乱摸,因为这样警察会认为驾驶员试图掏枪反抗,可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除了为数众多的警察,美国还有先进的交通监视系统。路口安装了为数不少的摄像头,这些摄像头一刻不停地把路面的情况传给中心交通监视系统,违规停车很难逃脱惩罚。
■ 德国:交通标志最清晰
在德国,最引人注目的是大街小巷的红绿灯、交通牌和路标。大的十字路口的红绿灯都是自动装置,中小路口有指示先行或后行的交通牌,居民区有专门设置的路障,以督促驾驶员开慢车。在学校、幼儿园或孩子集中的地区,路牌上会印有小孩的图案,在自然保护区则有印有动物的路牌,提醒驾驶员注意。德国人十分爱惜这些多如牛毛的交通标志,如有交通标志受损,有关部门会立即前来修复。
■ 加拿大:公共交通发达
加拿大虽然家家户户都有私家车,但出行的选择却是多种多样,这也极大地方便了出门在外的旅行者。以多伦多为例,其市区内的地铁、公交车及路面电车等,遍布了大部分街道。多伦多有两条主要的地铁路线,巴士及路面电车分布得十分周密。巴士站上都有红色字体标识的站牌,十分明显。
■ 瑞典:礼让行人成习惯
瑞典的交通规则是以人为先,行人第一。马路上的信号灯在离地面2米处,与行人的目光高度持平,且周围不准立广告牌或栽树,以免遮盖信号灯。每条公路和街道上都设有雷达跟踪测速器,只要在规定的地区(段)超速,一会儿就会有人拦住车,叫你去交罚金。在瑞典,许多人都是自觉去交罚金,从不会为被罚而与工作人员争吵或向其求情。不仅政府和交通部门重视交通安全,企业对此也很重视。一旦某企业的汽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企业的调查组一般会比交警和救护车还要早地奔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并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