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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过剥离地铁建设和运营职能、由政府提供增量资金与存量资产支持等办法,对原北京地铁集团进行了改造,组建了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政府的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并首先进行轨道交通建设的市场化运作。平台的搭建,不仅实现了轨道交通投资、建设、运营、监管的“四分开”,更重要的是提高了政府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投融资能力,推动了政府投资的市场化运作,建立了一整套可经营性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的新机制。 北京市对首都高速公路的投融资主体—首都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股份制改造,改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使其资产负债率由改制前的74.3%下降到了52.1%,提高了公司的持续投融资能力,有效缓解了高速公路建设中资本金严重不足的问题。 此外,北京市还积极支持基础设施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进行债券市场直接融资。2004年以来,共向国家争取了50亿元的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所筹集资金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推动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实行贷款银行招标制。 2004年,北京市积极推动政府投资体制改革,提出了政府投资的“四个转变”,即转变政府资金管理模式,转变政府资金投入方式,转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转变政府对社会投资的调控形式。按照“四个转变”的思路,北京市在加强政府资金集中统筹管理、创新政府资金使用方式、提高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推广实施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代建制、加强重点投资项目的稽查等方面,做了许多创新性的工作。尤其是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探索实行了贷款银行招标制,并首先在总投资8.7亿元的公主坟西延和车公庄西延热力工程项目中进行了试点,经公开招标确定了贷款银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不仅节约财务费用约6100万元,而且使企业获得了较好的金融服务。更重要的是,通过实施贷款银行招标制,项目的融资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有利于规范贷款行为,有利于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的监管,提高国企债务管理水平,降低政府或有负债风险。 四是对加油站实行特许经营权招标。 为打破垄断和暗箱操作,体现市场经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北京市对加油站行政审批管理模式进行了改革,推动实施特许经营制度,面向社会进行加油站特许经营权的公开招标,中标者取得加油站的建设和经营权,所缴纳的特许经营费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市政府已批准首先以高速公路沿线6个加油站进行特许经营权招标试点,取得经验后将逐步扩大到其它新建加油站。据测算,出让一个加油站的经营权,可以获得1000万元左右的特许经营费收入。 回顾近两年来的改革进程,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北京市新一轮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较为明显的阶段性成果,改革意识已深入人心,改革政策正在全面实施,投融资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大大增强,市场开放、主体多元、投融资方式多样的局面已经初步形成。 最后,我再简要介绍一下北京市下一步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工作设想。 今后几年,北京市将继续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市场化改革的实施力度,力争在2008年左右,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 一是继续扩大市场开放,不仅要加大增量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开放力度,而且要稳步推进存量基础设施运营市场的开放,建立起以增量改革带动存量盘活、以存量盘活促进增量建设、增量和存量相互促进的良性机制。 在增量建设方面,我们将继续采取BOT、TOT等投融资模式,通过重点项目的市场化运作来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加快实施。这些重点项目主要包括四个轨道交通项目和四个高速公路项目。 四个轨道交通项目包括地铁5号线、9号线、10号线和轨道交通机场线,总长度104公里,总投资411亿元。其中,地铁5号线全长27.6公里,投资120亿元;地铁10号线全长30.5公里,投资160亿元。这两条线路计划采取TOT模式运作,在建成后进行经营权转让,通过招标确定运营商。地铁9号线全长17.6公里,投资79亿元,拟在立项后采取BOT模式运作。轨道交通机场线全长28.5公里,投资52亿元,2005年开工建设,拟采用BOT方式,全部引入社会资金。 四个高速公路项目包括机场北高速、110国道改建、京承高速三期以及京平高速,合计181.3公里,总投资129.5亿元,打算全部采用BOT模式运作。其中,机场北高速全长11.2公里,投资11.2亿元;110国道改建项目全长52.5公里,投资21.5亿元;京承高速三期全长64公里,投资57亿元;京平高速公路,全长53.6公里,投资约40亿元。前三条路计划2005年开工建设。 除上述重点项目外,我们还将在自来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燃气等行业全面推行特许经营制度,并在不收费的城市道路、乡村公路建设中,采取捆绑招标、代建制、政府给予投资补偿等方式,吸引社会投资者进入。 在存量改革方面,我们打算对全长39.9公里,总投资34.9亿元的京沈高速公路项目,进行存量改革试点,采取股权转让方式运作。此外,我们还打算通过试点,选择适合的基础设施国有企业进行改制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积极推进其整体改制上市,或者剥离不良资产后上市,并在基础设施国有企业中逐步推行主辅业分离,对辅助业务实行社会化经营。 二是继续转变政府职能。坚持2004年提出的“两个放开”,即放开社会投资领域、放开非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推动政府从公共服务的生产者、提供者的角色转移到决策者、监管者以及市场环境创造者的位置,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决策效率。 2005年,我们将在总结近两年来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对2003年下半年发布的《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并颁布实施《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基础设施市场化运作的制度框架,彻底改变社会投资者进入北京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无法可依、有关部门引入市场机制、加强市场监管无章可循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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