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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专项规划何以难出台
吴焰:早在今年1月,泛珠三角区域内各地政府秘书长暨发改委主任会议确定组织编制泛珠三角区域综合交通运输、能源、科技创新、环境保护和信息化合作5个专项规划。大半年过去,这些专项规划有“下文”吗?
韩建清:据我了解,大都形成了初稿或征求意见稿。
编制5个专项规划,在国内没有成功经验可借鉴,编制的过程中对合作领域、合作项目和合作措施等进行了积极探索,寻求突破。例如《泛珠三角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合作专项规划》提出关于区域交通空间布局结构、综合运输骨干网络和综合运输枢纽,是我国区域合作规划的首创。
吴焰:区域合作的专项规划难在利益的协调,更难在执行,弄不好会沦为“规划规划,墙上挂挂”。
韩建清:所以,5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很强调可操作性。例如,交通专项规划提出要集中建设“七射、六纵、五横”中的相关铁路和公路等区域交通运输通道项目;科技、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分别提出的9个方面和7项保障措施,目的是为确保科技创新和环境保护合作得到落实。
5个专项规划的编制起点很高。交通、能源专项规划委托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所和能源所负责。科技、环保、信息化专项规划也分别邀请了科技部发展计划司、环保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和信息产业部指导和参与。
据了解,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各专项规划大都需要在各省提出本省“十一五”专项规划基础上编制。事实上,各省的专项规划在编制泛珠规划时尚未完成;而且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各专项规划也要与国家“十一五”专项规划衔接,争取重点项目列入国家规划(珠江水污染防治规划已列为国家专项规划),所以泛珠合作各方认为还不成熟,难以出台。
任何一个相对成熟的区域合作都需要经历数年的时间磨合,应当说,泛珠合作目前正处于启动阶段。廖京山透露,接下来的第3届泛珠论坛上,将重点完成各专项规划,并将《规划纲要》补充成为较为完整的规划。
泛珠三角“规划”的十大合作领域(链接)
基础设施:跨区域铁路网的建设,重点推进跨省区及出境、内陆省区通向沿海及港澳港口及出境的铁路建设与改造。公路方面,重点建设跨省、跨境和出(过)海通道。通过航道、深水码头、泊位的改造和扩建,形成发达的海运、水运体系。
能源合作,主要是加强区域电源与电网联网建设、电力输送以及煤炭、天然气、油品供应等方面的合作,积极实施“西电东送”和“东油西输”等战略。
产业与投资:由市场机制引导资源配置和资本流动,形成优势互补、协作配套和共同发展的区域企业联盟及共同体。
商务与贸易:通过信用体系的建设,消除限制商品流通的地区障碍,建立健康、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鼓励区域内贸易的合作与发展,共同推进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旅游:逐步取消国内旅游地陪制度,鼓励优势旅游企业开展“9+2”跨区域的境内、境外经营活动,消除旅游壁垒,推出旅游便利化措施,共同推进“无障碍旅游区”建设。
农业:开辟9省区农产品“绿色通道”,促进农产品有序流通。
劳务:到2010年底前建成省际远程见工系统;建立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互认制度和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技能人才库和技能人才引进使用机制。
科教文化:建立科技项目合作机制,围绕泛珠三角的特色资源和共性技术开展联合攻关。加强各地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交流和联合办学。在统一平台上建设泛珠三角文化资讯网。
信息化:将泛珠三角发展成为我国信息化协调发展的示范区,成为带动我国信息化发展的动力区,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信息产业研发和制造基地。
环境保护:全面启动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环境宣传教育、环境科技与环保产业方面的全方位合作。实施《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
卫生防疫: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协作机制、卫生监督协查和疾病预防控制联防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和职业卫生监管区域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