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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阳市委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定 (2001年7月1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发展外向型经济,特作如下决定: 一、切实增强新形势下扩大对外开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是顺利完成“十五”奋斗目标的迫切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积极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外经外贸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利用外资稳定增长,出口创汇逐步增加,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不断扩大。但从总体上看,我市对外开放程度和水平远远落后于沿海地区,与省内先进市相比也存在不小差距。投资环境不够宽松,外贸依存度低,利用外资规模小,这一现状与我市在全省经济总量中的位次和自身发展需要很不相称。面对世界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即将加入WTO的新形势,要顺利完成“十五”奋斗目标,加快建设经济强市,就必须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 2、继续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作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首要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和每一位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都必须从世界经济发展大趋势和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进一步破除安于现状、消极畏难思想和封闭保守、因循守旧的内陆意识,增强机遇意识、创新意识、开放意识和发展意识,立足本地,放眼世界,以更大的胆略,更有效的措施和更扎实的工作,攻坚克难,推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 3、我市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要求,以优化投资环境,扩大利用外资,增加出口创汇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大力实施“引进来”、“走出去”双向并举战略,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不断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促进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 我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基本目标是:提高利用外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提高出口创汇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实际利用外资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出口增幅高于全市GOP增幅,不断提高我市经济的外向度。 二、加大力度,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4、认真组织中国南阳玉雕节。提高规格,突出特色,广邀客户,扩大影响,实施产业搭台、经贸唱戏、开放带动战备,把这一活动办成南阳对外开放的载体,提高南阳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国内外客商到南阳投资、贸易,促进对外合作与交流,加快对外开放步伐。 5、继续加强投资硬环境建设。重点抓好交通、通讯、电力等基础产业和中心城市建设工作。突出抓好宁西铁路、许平南高速公路、城乡民网改造、鸭河口电厂二期工程扩建等重点工程建设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 6、理顺管理体制,提高办事效率。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管理体制。我市审批权限内项目,实行立项、可研、合同、章程集中审批。对外来投资企业进行审批、管理、服务的部门和单位,一律实行公示制:公布申报文件的详细内容和对外办公时间;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公布收费项目、标准和承办人姓名、职务,接受社会监督。对投资者报送齐全的审批材料,一般性事务即时办理,当日完成,其它事务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7、开展“四清理”、“四整顿”工作:清理和废止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定的地方性政策、规定;清理和废止强化部门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文件、规定,特别是前置审批条款;清理和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尤其要清理依托部门行政管理职能实行的垄断性经营和强制服务性收费项目;清理有碍对外开放的难点问题和久拖不决的涉外案件。整顿窗口地区和窗口行业,重点是各旅游景区(点)、车站、机场、宾馆、商店等;整顿城市市容市貌,改变脏乱差现象,整顿社会治安、维护安定团结;整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对执法犯法、吃拿卡要者,坚决清理出执法队伍。通过集中整治,在全市树立尊重纳税人意识,“人人优化投资环境,事事关系南阳形象”的开放意识,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一个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的良好氛围。 8、采取坚决措施制止“四乱”。凡到外来投资企业(指市外、国外、港澳台地区)检查,必须持市政府批准的检查证。否则,企业可以拒绝检查,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全国、全省性统一检查,由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实施。对同一企业的类似检查,其结果可作为共享资源,不得重复检查。公检法司部门办案必须完善法律手续。市政府制定和颁布《南阳市外商投资企业收费目录》,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单位、收费程序进行公示,对巧立名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或对已取消项目继续收费的,对单位和领导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多收费用限期退回,无法退回的,收缴市级财政。对社会公益性集资,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进行,任何部门、个人不得强行摊派。对企业因不了解有关规定造成的一般性工作失误,有关部门纠正时,首次一般不作罚款处理。对重点外来投资企业,市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挂牌保护。 9、强化外商服务中心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作用,及时沟通企业与社会各界的联系,积极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筹建和运营中的有关问题。设立外商投诉中心,集中受理外商投资案件,指定有关部门限时答复和解决有关问题,为外商投资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和法律保障体系。 10、实行投资环境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全市投资环境综合评价体系,对服务环境、执法环境、收费环境、利用外资实绩等指标,列入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责任目标认真考核。市政府每年开展一次投资环境评比,进行综合评价、排名,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对综合评价排名前五位的县市区和部门予以表彰;对综合排名后二位的县市区和部门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治理环境不力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追究部门和单位及其主管领导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