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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审批依据: 《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办法》
登记审批条件: 1、该商标注册已满三年(高新技术商品商标或民营企业注册满一年);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较高的信誉; 3、使用该高标的商品销售额、利税、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近三年在省内或者同国内同行业中领先;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优良。
登记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标准:评审服务费每件800元,公告费3000元 收费依据: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服[2002]289号
登记审批程序: 受理、审查、评定、认定、公告
提交登记审批材料目录: 1、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资格证明复印件; 2、《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额、利税、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近三年在省内或者国内同行业中领先的证明材料;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区域的证明材料; 5、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质量证明。
筹建企业《筹建许可证》核发 (待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