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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外公布,江西新的就业政策正式出台,新政策包括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创办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鼓励各级政府和社区组织开发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创业项目吸纳就业。同时,对提供就业岗位的企业实行减免税政策和社会保险补贴,对于企业一次性裁员200人以上的,要向当地政府报告。
企业吸纳再就业人员可享受减免税政策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牗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牘、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2005年底前核准减免税但未到期的企业,在剩余期限内仍按原方式继续享受减免税政策。
同时,对上述企业中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在相应的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对象
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对象。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实际招用的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计算,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3年,但上述“4050”人员,工作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相应延长。对2005年底前核准社会保险补贴但未到期的企业,按此政策执行。
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各类企业后勤服务岗位和街道社区组织开发的服务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实际招用的人数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期限与劳动合同一致,最长不超过3年。
工业园区每年定向招收5000名技工
实施工业园区技工定向培养计划,面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000元的农村家庭的子女,每年定向招收5000名,其学费、实习实验费由政府补贴 50%,学生自身承担50%,并促其实现就业。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培训经费由政府、用工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民工职业培训补贴。
国有企业安置富余人员免征企业3年所得税
对于产权明晰并逐步实现产权多元化、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30%以上,并与其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部门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对2005年底前核准减免税但未到期的企业,在剩余期限内仍按原方式继续享受免税政策。
企业一次性裁员200人要向政府报告
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在一定时期内采取相对缩短工作时间、适当降低劳动报酬等措施稳定就业;对生产经营不正常的企业,要指导其严格遵守有关政策和程序,人员裁减方案要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凡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与职工债务的,不得裁减人员。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200人的,应事先向当地政府报告。
参保单位不裁员可领转岗培训补贴
对一定期限内不裁员或极少裁员的参保单位,可给予职工转岗转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另行制定。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从事个体自主创业和组织起来合伙就业的,凭其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用于帮助其创业发展;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其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