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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出台房屋拆迁补偿新规定
  发布时间:2006-3-27 15:08:14 阅读次数:
来源:《生活日报》 作者:尹玉涛
 


  建筑面积如何测定 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将以该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与房屋测绘机构实际测量的合法建筑面积不符的,将以房屋测绘机构实际测量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
  拆除按市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分户承租的公有房屋,每户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将按承租证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按使用面积承租的,每户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将按承租证载明的使用面积对应的建筑面积计算,其换算公式为:每户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该户承租证载明的使用面积×整幢房屋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值。

  关键词三 处罚
  不守规矩就“打板子”

  拆迁人 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将由城市管理执法机关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拆迁人以欺骗手续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将由城市管理执法机关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
  拆迁人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将由城市管理执法机关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况严重的将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转让拆迁业务的,将由城市管理执法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拆迁办 济南市开发拆迁办违反办法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拆迁人 围攻、辱骂、殴打房屋拆迁管理人员、拆迁工作人员及拆迁评估人员影响正常拆迁工作秩序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生活日报(2003年8月14日)第一版、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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