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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五年山东省城镇每年新增就业110万人
  发布时间:2006-3-17 14:48:06 阅读次数:
来源:《济南日报》 作者:
 

    山东省确定“十一五”期间每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以上。同时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每年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35万人以上,困难群体再就业8万人以上。

    据业内人士分析,“十一五”期间,我省城镇化进程将进入加速期,一方面,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速度将加快,每年预计新增城镇人口140万人左右,转移主体是处于劳动年龄段的中青年劳动者,另一方面,城市规模的扩大将产生更多失地农民,全省城市化每提高一个百分点,预计将产生10万左右被征地农民。这些都对劳动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根据部署,“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在继续解决好失业人员特别是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的同时,全面推进城乡就业统筹协调发展。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积极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工作,每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以上。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增强就业稳定性,每年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35万人以上,困难群体再就业8万人以上。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每年实现新增农村劳务输出人数120万人以上。

    另外,我省确定积极开发和拓展适合女性就业的行业和领域,加强对青年劳动者的职业指导、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实行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针,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重视做好失地农民就业工作,大力开展贫困地区农村劳务输出,实施就业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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