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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康乡标准:
(1)人均纯收入1600元的户占乡总户数的90%;(2)动植物性食品消费量:牧民人均粮食210斤、肉160斤、酥油42斤;(3)农民的住房质量、结构和设施有较大改善,人均住房面积13平方米,牧区80%的牧民定居或半定居;(4)电视机或收录机普及率为85%;(5)安全卫生水普及率为90%;(6)享受社会保障人口比重95%;(7)乡所在地实现通电、通邮、通话、通公路,90%的村通机动车辆,有卫生所、完全小学和文化娱乐场所;(8)乡规民约健全,社会风气良好。
3、小康村标准:
(1)人均纯收入1600元的中占全村总户数的95%;(2)农民人均消费粮食480斤、肉70斤、酥油28斤,牧民人均消费粮食230斤、肉180斤、酥油45斤:(3)农民的住房质量、结构和设施有较大的改善,人均住房面积14平方米,牧区90%的牧民定居或半定居;(4)电视机或收录机普及率为90%;(5)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0%,小康户善经营、懂技术的人数比例达95%;(6)安全卫生水普及率达95%;(7)能通机动车辆;(8)村组织机构健全,村民委员会自治职能充分发挥,社会治安良好。
4.小康户标准:
(1)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600元,其中现金收入占30%;(2)农民人均消费粮食500斤、肉80斤、酥油30斤,牧民人均消费粮食250斤、肉200斤、酥油50斤;(3)农民有质量较高的石混、土木结构房屋,人均居住面积15平方米,人畜居住隔离,牧民有定居或半定居住房;(4)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至少有一名善经营、懂技术的明白人;(5)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家庭卫生状况良好;(6)有一部电视机或收录机;(7)遵守法纪,维护乡规民约。
由于西藏各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各自然小区的经济生活结构有所不同,小康建设的标准和具体内容在不降低质量的前提下,也可以有所差别,可以针对具体社区的环境条件灵活调整标准结构。如林芝地区要求小康户的人均收入要达到2000元,其中现金收入应占一半以上,农民人均占有粮食必须达到600公斤。
林芝地区是西藏小康工程建设较快的地区,按照林芝地区1999-2001年小康建设规划,经过三年的努力,林芝地区80%的县、乡、村、户将达到小康水平。1999年规划达到小康村数量,波密县有33个,朗县26个,米林县30个,林芝县34个,察隅县6个,工布江达县26个。在林芝地区的小康工程建设中,广东、福建的对口支援发挥了有力的推进作用。如仅1999年上半年,林芝、米林、工布江达、波密、朗县、察隅等六县投入的小集镇建设资金3538.6万元中,广东、福建的支援资金共1860万元,占一半以上;同期投入的2977万元小康建设资金中,广东投入1150万元,福建投入796万元,共占总投入的65%。林芝地区随着小康工程的启动,也成为近年来西藏经济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地区。
一批乡村随着小康工程的启动而获得了迅速发展,乡村基础设施、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牧民的生活质量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如米林县米林乡米林村,至1998年底,人均有粮869斤,有肉79斤,酥油19.6斤,当年人均收入3702.5元,其中现金收入1700元。全村通电率达到100%,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100%,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农牧业机械化程度达到50%,农业生产科技含量达30%,85%的家庭达到小康水平。类似的乡村还有许多,如贡嘎县甲林竹村、堆龙德庆县岗德林村等等。
从总体上看,西藏的小康工程还处在启动建设阶段,而且建设也是循序渐进、由易到难渐次展开的,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乡村获得了率先发展,并成为小康建设的样板,农牧民从中体验到新生活方式的舒适,进而影响到更广泛的群众自觉地改善所处的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水平。如波密县计划于2001年建成小康县。广东省在确定援藏项目中,体现了援助波密县城乡小康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立项快,资金到位快,确保了1999年援建进度超前。波密县由国家、集体、群众共同投入200余万元,建电站、修公路、装修文化室,全面规划建设农村公益设施,提高了农牧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到1999年底,有3个乡镇、45个村、1300余户、近8000人率先实现小康。 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6页 1 2 3 4 5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