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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从1963年起,由于企业连年亏损,导致地方财政收入在后来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呈现负增长局面。并且企业效益差,亏损严重,成为长期困扰西藏时政的一大难题。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这个时期财政支出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用于经济文化建设的资金增长较快。据统计,经济建设支出为50084万元,比前七年增加2.68倍,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由过去的39.5%上升为65.1%。在基本建设中,不但集中财力搞了拉萨市政建设,还投资兴建了一批与人民生产、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中小型企业,如纳金电站、拉萨水泥厂、土门煤矿以及森工企业等。
3、"文化大革命"时期
西藏地方财政也曾受到极"左"思想的影响,当时"稳定发展"的方针被否定。在经济上的指导思想也开始脱离实际,对农业生产片面强调"一大二公",在工业建设方面盲目追求所谓完整的工业体系,导致了经济工作的紊乱。"文革"十年,不仅使西藏经济遭受了严重的挫折,还给以后的财政经济工作留下了很大的隐患。
这个时期财政收支的特点是:第一,企业亏损逐年增加,从1968年开始,地方财政年年出现负增长,加深了对中央财政的依赖程度,形成了完全靠中央财政补贴度日的局面;第二,基本建设投资比重增加,但投资效益低,财政弥补的亏损也越来越多。这个时期,除了"小三线"建设投资7237万元(因布局不合理、技术不过关、成本高、质量低、亏损严重,造成大量损失)外,还兴建了不少脱离西藏实际的厂矿,如向阳煤矿、糖厂、玻璃厂、无线电厂等,造成损失浪费达1539万元。
4.改革开放新时期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在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方针指引下,西藏也步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1980年以后,中央曾先后三次召开西藏工作座谈会,为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对农牧民减免农牧业税和除酿酒出售以外的各项工商业税,对城镇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在一定时期给予减免税照顾,让群众休养生息,治穷致富。对企业实行厂长(经理)承包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各项自主权,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在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个体和私营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由于实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开放的政策,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格局已经形成,市场经济的发展为西藏经济注入了勃勃生机。
这个时期财政收支的特点是:第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市场繁荣,财源增加。与此同时,为了扩大税收的调控范围,开征了印花税、建筑税、城市维护税等一些新税种。从1984年以来,工商税收呈逐年上升之势。从1988年起,西藏财政有了转机,改变了20年长期负增长的被动局面;第二,在财政资金使用上逐步向农牧业和教育卫生事业倾斜;第三,大力落实党的各项政策。据统计,这几年落实各项政策的支出即达6183万元,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第四,这个时期花钱比较慎重,避免了大的浪费。
三、西藏财政体制的改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西藏财政体制改革作为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部分,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1、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
1980年以来,国家先后对地方实行了"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的财政管理体制,自治区对地(市)县实行了"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了"预算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从总体上打破了多年财政吃大锅饭的状况,调动了各方面当家理财的积极性。
2、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和改革
为了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国家对国有企业先后实行了企业基金、利润留成、两步利改税和各种形式的盈亏包干制度。1988年开始在自治区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全面实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1991年又制定了搞好国营骨干企业的一系列配套政策,主要有:多渠道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增加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的投入;对国有企业全面实行分类折旧,并对部分骨干企业提高折旧。与此同时,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对本应由企业负担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在一定时期内由自治区财政负担,将原由财政集中的部分折旧基金留归企业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企业自主权。
3.税收制度的改革
根据国家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西藏实际,本着"从轻从简、合理负担"的原则,1983年,自治区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商业税的试行办法》,降低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税负担,调低了部分群众生活必需品及与人民生产相关的产品和行业的税率,提高了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起点。近年来,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为了平衡税收负担,调整了部分行业的税率,新开征了印花税、城市维护税、建筑税等新税种,对外贸、旅游等行业实行了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改革,实现了单一税制向复合税制的转化,增强了税收经济和组织收入的能力,为积累建设资金、支持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4、资金拨款制度和管理办法的改革
为了提高资金运作效益,从1980年起,自治区先后对基本建设投资实行了"拨改贷"的办法。对有收入和有经济偿还能力的单位以及部分支农奖金,建立了周转金制度。对一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了企业化管理。对一些开发性事业的支出实行了基金制度。1988年,对国家补助的一些专款,如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等,实行了部分有偿使用,此外还对扶贫和救济专款的管理办法进行了改革,做到既扶贫又扶志。1979年到1995年,据不完全统计,先后共投入扶贫资金8638万元,扶持了35万多户、200多万人次,既解决了贫困户的生活困难及扶持了生产的发展。
5.发展财政信用,拓宽理财领域
为了改变财政单一无偿提供资金的方式,发展财政信用。1991年10月,自治区成立了西藏自治区信托公司。公司脱胎于地方财政,又依托于地方财政。公司组建以来,积极吸收各种委托存款,筹集资金,不断增强支持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力。到1995年,累计吸收各种委托存款6300万元,信托存款12050万元,营运资金已达27500万元。资金投入重点:一是支持西藏重点建设项目,努力确保政府决策的实施,为财政收入的增长培植新的财源;二是发放技术改造和设备贷款上千万元,支持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外向型经济,为外贸出口创汇项目提供贷款2800万元;三是配合有关部门支持农牧业生产发展,成功地兴办了"菜篮子工程"、"星火计划"、脱贫致富等一批项目,有力地支持了西藏经济的发展。1980-1995年以来,通过委托建设贷款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融通,共增加地方财政收入9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