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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腰刀制造 藏腰刀具有装饰、自卫、生产生活等用途。拉萨、拉孜、当雄、易贡等地的腰刀最为著名。拉萨城关区光明腰刀社生产的腰刀,在铜质的刀鞘上镂刻龙、凤、虎、狮等生动图案,玲珑剔透、精巧细致。拉孜藏刀是传统的民族手工艺品,刀口锋利,式样美观大方,坚固耐用,多年来畅销国内外。
木碗制造 是以桐、桦等树根和技杆上的巨瘤以及葡萄、杜鹃花等的根瘤加工而成,品种式样繁多,质地结实,不易破裂,有的在外面涂上漆,透出原木的花纹,还有的在碗口和碗底镶着银边,即美观又实用。加查县和吉隆县等地盛产木碗,错那县门巴族地区则有木碗之乡的美称。近年来,木碗的产量在逐步增加。
制鞋藏鞋分为三种,即“松巴鞋”、“嘎洛鞋”和“多札鞋”。“松巴鞋”以花纹美丽而著称,深受城镇和农村人民的喜爱;“嘎洛鞋”美观、结实,为牧民和澎波、工布等地农民所喜爱;“多札鞋”出在昌都。此外,在阿里地区还出产一种叫“坡孙”的鞋,多为劳动时穿用。
制帽 民族帽种类也很多,其中有一种叫做“次仁金克”的民族帽,也叫藏式金花帽最为有名。主要产地在拉萨和日喀则地区,制作精细,分男女两种样式,为城镇和农区人民所喜爱。
陶、金银、玉等器皿制造 陶器产于墨竹工卡、林芝、尼木、日喀则等地。产品有壶、盆、钵、罐、宗教用器、琉璃瓦等;林芝、波密一带群众喜爱使用的石锅,大多产于墨脱县、塔布、错那等地;金银等制品,精美华贵,除部分生活用具外,多系宗教用具,产品遍于全区;玉器则以日喀则仁布县最为著名;弓箭主要产于仁布、尼木等地方;铁铸花产于昌都一带。
绘画、雕刻和金银首饰业制造 藏民族画、民族雕刻和金银首饰,既是民族特需品,又是旅游纪念品,深受国内外旅游者的青睐。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这些手工业也得到较大发展。昌都地区是绘画、雕刻、金银首饰生产的匠艺之地。瓦寨乡在历史上素有“匠艺之乡”的美称,该乡的唐卡、金银首饰等制品风格独特,产品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
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国有企业作为西藏工业经济中重要的基础和主要产业,自和平解放以来,就对西藏社会经济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西藏现代工业的形成与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西藏工业的总体发展是在20世纪50年代供给型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和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影响,西藏国有企业最终也必须走向改革之路。由于历史、自然、社会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西藏的国有企业改革之路异常艰难,改革与发展面临许多矛盾与问题。
一、国有企业的现状及其主要问题
由于西藏国有企业起步晚,基础差、底子薄、包袱重,改革成本过高,改革步伐滞后,因而表现出的问题和困难也十分突出。
1、国有经济区域分布不科学,布局零散,没有形成规模效益,缺乏市场有效竞争
西藏国有经济按照国家标准划分,没有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也屈指可数,小型企业较多。就制造业总体来看,1980年西藏的劳动生产率是上海的38%,到1991年下降到大约30%,而1998年则下降至25%左右。总之,企业设备陈旧,技术落后,人才缺乏、创新发展能力不足等是造成企业效益下滑,竞争力不强的重要因素。有统计资料显示,西藏国有企业设备固定资产中,20世纪50年代的设备占10%,60年代的占12%,70年代的占44%。其中自动化设备仅占1.5%,机械化半机械化设备占70%,手工操作占28.52%。1998年全区国有企业职工总数73650人,其中大学、高中、初中所占的比例为2.10%、8.4%、31%,平均每万名职工中有工程技术人员196人,与全国的平均水平626人相比,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十分悬殊。劳动生产率极低,经济效益也十分低下,市场竞争力自然也是很弱的。1998年,全区国有企业每百元固定资产原值实现利税7.67元,每百元资金实现利税9.21元,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2%和41%,位居全国倒数第一。
2、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体制不健全
政企不分,权责不明。政府职能转换滞后,社会保障体系和国有资产监管营运体系等改革不配套,严重制约着西藏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3.部分国有企业管理不善,市场开拓能力不强,市场信息闭塞,固定资产流失严重,效益下降,亏损严重
因这一现象而造成国有企业发展后劲不足,改革很难。据1998年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汇编的462家国有企业资料表明,盈利企业135户,占全区企业总数的29.2%,亏损企业327家,亏损面为70%,全年净亏损额达2.22亿元。
4.现代企业制度未全面建立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只是在部分经营条件较好的企业里实现,大部分的国有企业仍然没有摆脱经济框架的束缚,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和经营机制转换的力度不大,经营效益包袱沉重,改革措施不到位,企业生产经营还十分困难。
5、对市场规律研究不够
市场信息闭塞,渠道不畅,市场开拓能力不强,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
二、改革--国有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改革是发展之源。尽管西藏国有企业改革存在着许多困难和矛盾,但在新的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下,实行国有企业改革仍是推进西藏国有经济发展的惟一途径。
西藏国有企业改革始于1979年。1980年,中央下发了《关于对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按照“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和企业整顿的五项要求,自治区对全区国有企业进行了分批整顿,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1985年后,自治区党委根据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关于改革经济体制,加快经济发展的意见》,开始了以围绕搞活国有企业这个中心环节的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
近几年,西藏全区国有企业以三年脱困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按照“三改一加强”和“抓大放小”的原则,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总体推进”的思路,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