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大幅增长
以19994为例,该年全区国有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5.8亿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上缴税收4.65亿元,占全区工商税收的80%;9家股份制企业完成税收1.01亿元;全区纳税前20名企业纳税2.39亿元,占全区工商税收的41.6%。自治区84产骨干企业中盈利企业达61户,亏损企业23户,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1.47亿元。自治区重点调控的30家国有企业的效益更加突出。1999年完成销售收入32.01亿元,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1.32亿元,上缴税金2.19亿元,占全区工商税收的37.6%。截至2000年,全区84户骨干企业在连续两年整体赢利的基础上,继续保持着好的发展势头,特别是在该年的7、8月份,西藏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比上年又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如拉萨啤酒股份公司在7、8两月新增销售收入3600万元,新增利润300万元,1至8月份累计实现销售收入达1637万元。西藏珠峰工业股份公司在7月份实现工业产值3241万元,实现销售收入8646万元,实现利润845万元。
2、国有企业的改革和脱困工作有新进展
如日喀则新组建建材集团、矿泉水集团、旅游集团、电力集团、客运公司,民族手工业公司等6%国有企业,实现企业优势互补,相互带动。一批“老大难”工业企业的改革与脱困工作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
3、企业兼并、破产和“债转股”工作进一步推进
随着国有企业技术改造规模的扩大,一批国有企业技术有较大提高。从2000年开始,自治区为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建立了国有企业发展基金,对企业技术履行项目实行款贴息制度,以充分调动企业技术改造的积极性,截至2000年8月底,被列入当年全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22个重点技术履行项目中,有14个已经开工,有5个重点项目已经竣工验收。
4、小企业改革工作进入稳步发展阶段
20世纪90年代末期,西藏开始在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国有小企业中进行改革。如昌都地区在国有小企业改革上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大力推进股份合作制,同时采取兼并、破产、出售等办法,使小企业改革80%以上,有力地推动了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工作。拉萨、林芝地区也相继制定和出台了企业改革的政策,重点是大力推行股份合作制,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总之,解放后西藏的工业是在现代与传统的二重节奏中演进发展的,经过近50年的发展与提高,必将对西藏今后的经济发展起重要的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