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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规划面积48平方公里,是省级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区位优势突出,紧邻衢州市区,北依浙赣铁路,杭金衢高速公路连接线、320国道贯穿开发区,交通便捷。 经过近10年的开发建设,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产业集聚加快,目前区内已形成了机械、服装、食品、电子、医药等优势产业。 2002年,开发区规划40平方公里东港工业园区,建设机械五金工业园、农产品加工园、服装工业园、台商投资工业园、科技工业园和综合工业园。园区建设实行统一规划、成片征地、统一配套,以“六通一平”熟地出让,同时建设标准厂房出租。入园企业可在财政税收、土地出让、水电价格上享受优惠政策。开发区为投资者提供从项目申报到开业投产的一条龙全程代办服务,对投产后企业实行税外无费。 衢州经济开发区是衢州市对外开放的窗口,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基地。开发区以完善的基础设施,优惠的投资政策,优质高效的服务竭诚欢迎海内外客商前来投资兴业,共谋发展。
优惠政策
一、工业生产型企业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财政税收政策 1、企业从受理立项年度起3年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开发区财政包干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外资项目(包括市外项目,下同)、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出口创汇项目、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可再延长2年。 2、企业从获利年度起5年内缴纳的所得税,开发区财政包干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外资项目、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出口创汇项目、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可再延长5年。 3、企业缴纳地方税收达到30万元的,由开发区奖励3万元;每增30万元再奖3万元,以此类推。 (二)土地政策 1、土地按征地成本价出让。 2、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用地按征地成本价优惠10-30%出让。 3、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食品加工企业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用地按征地成本价优惠10-30%出让。 (三)水电政策 1、区内生产用水价格,乌溪江以东企业工业用水价格每吨0.6元;乌溪江以西企业工业用水价格按市区用水价格优惠15%。 2、外资项目、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出口创汇项目、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用电量在315千伏安以上的,可享受大工业用电价格。 (四)收费政策 企业投产后实行税外无费,所有行政、事业性规费一律免收。 二、出口创汇奖励 为鼓励出口创汇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凡出口创汇企业的各项科技研究开发费用允许税前列支;生产型出口创汇企业,除享受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外,每创汇1美元,开发区再奖励人民币0.03元。 三、技术创新奖励 企业新产品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品并投入生产的,由开发区一次性奖励5万元;企业新产品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品并投入生产的,由开发区一次性奖励2万元。 四、招商引资奖励 对引进生产型工业项目的,以实际到位资金(土地款、房产、机器设备3项内容组成)的0.6%给予奖励,在企业投产后1个月内,由开发区管委会列支。
组织机构
办公室 负责党工委、管委会的日常事务,以及外事、接待、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区内党的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文秘、宣传、档案、保密、信息、统战、公共关系等工作;负责打字、文印、晒图、小车管理及开发区行政后勤工作;牵头联系开发区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陈国华 0570-3081887
经济发展局 负责制定开发区招商引资政策,负责投资咨询、项目引进洽谈、立项报批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信息中心和项目储备库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代办从立项到投产的项目审批手续;负责统计、企业管理与客商服务工作;依法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的监察管理。 李 韬 0570-3082630
社会发展局 负责开发区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的实施和管理;负责开发区政策和区内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调研;负责制订年度计划实施意见;负责制订区内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公共事业发展计划并协助实施;负责协调区内农村、农业、农民和社区服务工作;负责协助民兵、民政、计划生育工作。 何军杰 0570-3087449
财资管理局 负责区内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区内统一收费工作;负责管委会财政预决算、资金筹措和机关财务会计工作;配合国家税务局和财政(地税)局做好财政税收政策咨询及区内税收征管工作;负责对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包干、财务检查工作和各类经费的划拨工作;负责管委会会计核算、帐务处理、财务报表及分析、财务档案立卷及保管工作;指导、监督区内企业财务会计工作。 周亚萍 0570-3081590
建设管理局 负责区内建设工程项目计划的制订、实施和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对区内施工安全、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与监督;负责违反建筑市场行为的监督与查处;负责区内房地产开发及勘察设计工作;负责区内公用事业的建设与管理及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监察工作。 王峰 0570-3073141 |